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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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14日 | ||
执行案号:(2021)鲁0829执1036号 执行依据: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2020)鲁0829民初4001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本金297627.15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高桂凯(身份证号370829198411030615),男,1984年11月3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嘉祥县卧龙山街道高山村。 悬赏理由: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张峰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高桂凯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后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身份及其他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举报电话:0537——6862195。 举报地址: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执行和解中心(地址:嘉祥县城中心街400号,县实验小学南门对过)。 悬赏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嘉祥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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