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事不小 小案不小办|辣椒烘干不给钱?诉前“保全+调解”来解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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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10日 | ||
近日,金乡法院鸡黍人民法庭充分运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模式,快速促成一起民事案件顺利调解,使纠纷化解于诉前,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实现了案件质量与效率的双赢。 基本案情 乔某经营辣椒烘干业务,2022年9月份至10月份,张某委托乔某烘干辣椒23691斤,烘干费为35500元。张某无力支付该款项,于2022年10月22日向乔某出具欠条一张,承诺20日内付清烘干费。付款期限届满后,乔某多次催要,张某仍百般推脱,拒不付款。后乔某诉至法院,并申请诉前保全,冻结了张某账户中的35500元。 诉前调解 在诉前阶段,乔某申请了财产保全,本院冻结了张某账户中的35500元现金,并与双方进行联系。张某在得知自己账户被冻结后,在案件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协调下,同意当面交付所欠所欠烘干费35500元。在收到烘干费之后,乔某当即递交撤诉申请,双方矛盾也就此消弭于无形。 为方便当事人少跑路,承办法官在双方交付完毕后,代为审查了解封申请、转交申请,当事人第一时间完成了解封流程,被冻结的存款也及时被解封。 典型意义 通过调解减少正式进入诉讼阶段的案件,是“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和方式,也是鸡黍人民法庭一直以来的办案准绳。学习、吸收“枫桥经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通过与双方进行沟通、交流,厘清纠纷事实和法律关系的同时,对当事人进行释理说法,使得原、被告双方能够达成一致,不仅能够从根本上定纷止争,减少矛盾,更能为当事人大大降低诉讼成本。 诉前财产保全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在提供担保的前提下,为防止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当事人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请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或查封、扣押对方财产。本案中,“诉前保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乔某在诉前调解阶段即申请保全了张某账户中的35500元现金,是张某同意调解并支付烘干费的重要条件。 下一步,金乡法院将继续坚持把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解决纠纷,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矛盾最小化,及时、精准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田亚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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