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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山东“府院联动”高效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2023年审结68911件,同比增长18%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0日

  “2018年以来,山东法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23年上升幅度尤为明显。2023年,山东法院新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3564件,同比增长27%,审结68911件,同比增长18%。”2023年12月28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英通报了2023年度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工作情况,该院审监三庭庭长马莉莉、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张洪光联合发布了六起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针对案件数量高位运行、整体增量大幅上升情况,孙英在通报中分析了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及整体经济形势影响,前期出现大量企业停工复工、延发迟发工资、裁员等情况,对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产生重大影响;二是部分用人单位法律意识不足,存在规章制度不完善、用工方式不规范等问题;三是部分劳动者缺乏诚信履约意识,通过短期入职、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等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

  据了解,2023年,山东法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案由诉讼请求复合多元,案由分布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劳动争议(25206件)、劳动合同纠纷(18701件)、确认劳动关系纠纷(12089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8786件)、工伤保险待遇纠纷(2723件)、经济补偿金纠纷(1699件)以及福利待遇纠纷(1676件)等,其中“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两个案由占比59%。

  山东法院高度重视典型案例的指导规范作用,通过以案释法引导裁判实践。今年6月,山东省高院发布了《山东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情况(2021—2022年)》白皮书及十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有效统一了全省劳动争议案件裁判标准。泰安中院通报了该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及六大典型案例,并就建设工程领域、运输行业挂靠经营情形下劳动关系所涉法律问题作出解答。

  近年来,山东法院持续加强与劳动仲裁部门沟通协作,探索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裁审合力效应,促进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质效不断提升。今年9月,山东省高院与该省人社厅联合赴上海调研,共同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平台”建设,实现法院与仲裁机构之间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用共享,解决裁审工作信息交流不畅的问题,实现全省劳动争议裁审衔接信息化建设新发展新突破。

  “2023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受理案件21.53万件,同比增长20.90%,调解成功率和仲裁结案率分别达到82.80%、99.72%。”发布会现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士功介绍了2023年该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情况:从案件数量看,各类调解组织在争议预防化解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全年受理案件9.52万件,占比达到44.20%,上升7.45个百分点;从争议类型看,仍以劳动报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四类争议为主,合计占比93.05%;从涉案用人单位看,私营企业劳动争议仍占主体,占比93.69%,下降0.33个百分点。

  近年来,山东法院还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建设,畅通多元解纷渠道,重点加强与工会、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协同、社会参与、司法助推”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大格局。

  其中,济南历下劳动法庭和高新劳动法庭通过建立“调、裁、审、援、会”一体化机制和“一调四联”工作机制,联合区总工会、劳动仲裁委、诉调对接工作站、劳动人事仲裁调解中心等社会力量,前移劳动纠纷化解端口,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纠纷。枣庄中院会同该市司法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法院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群团调解的融合赋能。

  孙英表示,山东省法院将持续打造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精准发力化解矛盾;持续深化与仲裁机构的司法协作,优化裁审衔接信息平台,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专业审判机制建设,促进裁判标准统一;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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