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司法更有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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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 ||
2024年7月的一天,姬某某把手中的刑事判决书看了一遍又一遍,脸上的神情从紧张到放松,最终露出满意的笑容。他有点口齿不清地对我说:“谢谢你,徐法官,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是这么个结果,晚上我请你吃饭,你一定要去!”我急忙摆手拒绝:“你的心意我心领了,但是这起案件是公平公正审理,考虑到你的主观恶性、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情节,最终才确定这个判决结果。”在一声声道谢中,姬某某脚步轻快地离开了审判庭。 这起案件的当事人姬某某与郭某某系朋友关系,双方因债务产生纠纷。2023年7月,郭某某找到了以开半挂货车谋生的姬某某,跟着姬某某上了半挂货车并坐在副驾驶位置,后双方发生争执,姬某某就将郭某某从副驾驶位置拽倒在地,导致郭某某左脚跟部受伤,伤情构成轻伤二级。从案件本身来看,这属于典型的因债务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案情简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将姬某某定罪没有问题。然而,当我拿到案件卷宗材料时,却发现姬某某不认罪,不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这其中有什么难言之隐吗?我心中产生了疑问。 于是,我拨通了公诉人的电话。经过和公诉人沟通,了解到姬某某系党员,育有一子一女,家庭经济情况较困难,姬某某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姬某某担心一旦判刑,不仅其本人会被开除党籍,而且还会影响到他的子女。了解到姬某某的上述情况后,我决定在开庭前先见见姬某某。 “徐法官,我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我就拉了郭某某一下,结果他从车上掉下来摔伤了脚跟,他摔伤就是个意外,我咋犯罪了?我又没打他!”姬某某情绪激动大声地说道。 听完姬某某的辩解后,我明白姬某某在法律的理解上存在误区,于是我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告知姬某某他的拉拽行为与郭某某的伤情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他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姬某某听后沉默了,小声地说:“我没有钱赔偿给他。出这个事后,我媳妇整天和我闹离婚,家里两个孩子都需要花钱,我开的半挂车是贷款买的,现在贷款也还不上,我现在也不知道咋办,真不行,我去蹲监狱,但我不认为我犯罪了。” 姬某某走后,我立马联系姬某某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办案民警,询问案发时的情况以及姬某某家庭情况。经核实,姬某某的家庭经济情况确实不好,姬某某没怎么上过学,认死理,案件调解难度非常大。于是我找到郭某某,看看能不能从他身上找到调解的突破口。 “徐法官,我要求姬某某赔偿我经济损失8万元,到现在我的脚还没好,走路一瘸一拐的。这是律师给我写的诉状,如果不赔偿我,我要求重判姬某某。我和姬某某多年朋友,欠我的钱不还,还弄伤我。”一见面郭某某就向我抱怨姬某某。“老郭,你和姬某某也是多年的老朋友,他的家庭情况你应该也清楚,赔偿也要看个人的能力,你最少能接受多少钱才能谅解姬某某。”我试探性的轻声问道。“不能少于5万!”郭某某思索一小会,笃定的说。 回到办公室,我把郭某某要求赔偿的数额电话告知了姬某某。姬某某听后,在电话中情绪激动地吼道:“他怎么不去抢啊!要5万,他住院才花几个钱?我没钱。”案件调解陷入困境,如果调解不成功,直接对姬某某判处实体刑,有可能姬某某的家庭就毁了。 开庭前的几天,我再次会见姬某某,告知姬某某利害关系,让姬某某尽其最大努力筹钱,如果取得不了郭某某的谅解,根据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那么就会判处实体刑。与此同时,我多次电话联系郭某某,耐心地给其做工作。在一次次不懈地努力下,终于在开庭的前一天,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姬某某赔偿郭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万元,郭某某向姬某某出具谅解书。庭审过程很顺利,鉴于姬某某当庭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公诉机关建议对姬某某适用缓刑。 开完庭,我回到办公室,再次复盘案件事发的经过。我认为本案因偶发矛盾而引发,姬某某的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且已经赔偿到位得到谅解,是否对姬某某定罪免刑?于是,我提报刑事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一致同意我的意见。这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因家庭、邻里关系或者偶发性纠纷等引发的轻伤害刑事案件逐年增多,能否依法妥善处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人民法官应真正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修复被损坏的社会关系,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轻伤害案件中助力轻罪治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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