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丈夫1000万,钱还没还就离婚了,这笔“婚内借款”要得回来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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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22日 | ||
借给丈夫1000万,钱还没还就离婚了,这笔“婚内借款”要得回来吗? 1000多万不是小数目
离婚后配偶一方索要婚内借款
程老板与周女士结婚已逾二十载,夫妻俩分别经营了两家公司。2020年,程老板的公司接了个大工程,需要提前垫付工程款。由于资金不足,程老板找周女士周转。周女士替程老板向工程业务员垫付了1000余万元。随后,程老板的公司向周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写明了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并且约定了利息,程老板本人也分别在法定代表人和连带保证人处签名按了手印。
谁承想,两年后,程老板与周女士离婚了。周女士手持借条,起诉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要求程老板的公司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并且要求程老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法院:借款事实真实存在,本案“婚内借条”有效 经法院审理,周女士向工程业务员转账的代垫金额与借条中的借款金额一致,借条中载明的借款用途与工程业务员向周女士出具的代付确认函中的工程费用亦能够相互印证。程老板及其公司在周女士代垫款项后出具借条,是事后对借款事实的确认。
法官:“婚内借条”是否有效需考虑具体情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并且出具借条,法院在认定“婚内借款”时,考虑到夫妻特殊的身份关系,通常与处理普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有所不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二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来源:厦门市思明区法院、CCTV今日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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