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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任城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26日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1)鲁0811执恢1115号。

  执行依据:(2020)鲁0811民初第2960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3000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薛远成,男,1967年10月26日,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37082719671026710262381,住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清河镇大薛村。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人承诺支付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537-6776989。

  举报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81号)。

  悬赏期限: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悬赏理由: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财产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下落,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此执行悬赏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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