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悬赏执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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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15日 |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执行案号:(2021)鲁0811执1653号。 执行依据:(2020)鲁0811民初10287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23.36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王永彬,男,1991年8月13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72323199108130614,住山东省阳信县温店镇油王村888号。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一经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人赵连军承诺支付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537—6772211。 举报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81号)。 悬赏期限: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悬赏理由: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质效,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建设,现根据申请执行人赵连军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此执行悬赏公告。 济宁市任城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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