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恒正评字(2015)第085号评估公告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8日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吴伟:
本院受理刘德祥申请执行吴伟、济宁宜森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委托济宁市恒正旧机动车鉴评估有限公司对你所有的奔驰越野车辆一部(车牌号鲁HCU757)进行评估,现已经作出济恒正评字(2015)第085号评估报告,确定该资产评估价值为188000元。现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对该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定于评估报告公告送达期满后第15日后的星期二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进行选择拍卖机构,逾期视为你放弃选择拍卖机构,同时告知你及相关权利人于拍卖日到拍卖会场,拍卖日具体时间详见刊登拍卖公告的报纸或与相关拍卖公司联系。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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