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易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高福祥、王美霞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公告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4日     来源: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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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 宁 市 任 城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高福祥、王美霞: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济宁天易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高福祥、王美霞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二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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