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公开 > 执行信息公开平台 > 执行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7日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济 宁 市 任 城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任桂荣: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叶军与被执行人任桂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进入执行程序,现依法向你送达房产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即视为送达,本院将于送达10日后对你名下的房产进行拍卖。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打印本页 我要纠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