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济宁市诚意科贸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济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宁市诚意科贸有限公司、济宁市市中区方东贴面板厂、刘承仪、刘秋艳、胡方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5)任商初字第178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济宁市诚意科贸有限公司在济宁市许庄街道办事处房屋拆迁补偿款一百万元。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811执1688号执行裁定书(冻结拆迁补偿款一百万元)。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