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海信息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9日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济宁市济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李长美与被执行人济宁市济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鲁0811民初923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已立案执行。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鲁0811执3447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公司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协助李长美办理位于中区开发区香港西路1号楼(现火炬家园8号楼)一至二层东数第五户房屋的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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