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司法公开 > 审判流程公开平台 > 公告送达

致杨凤云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30日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杨凤云:

  本院受理原告张玉彬与你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陈永章不服本院(2018)鲁0811民初8210号民事判决书,已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关闭
版权所有: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洸河路西首任城区人民法院 电话:0537—6772123 邮编:27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