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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日报》任城区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22日

  济宁日报11.20

  发表在《济宁日报》11月20日7版  作者 李 静 徐田梅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家教”家庭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今年3月份,任城区法院将家事案件从普通民事案件中分离出来,组建了专门的少年家事综合审判庭,实现了专业法庭办案。法庭设立以来,共受理少年家事案件750件,审结650件;调解撤诉案件428件,调撤达到65.8%。发出人身保护令5份,有力地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为妇女儿童构建维权服务网络

  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作为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重点。该院挑选了3名性格温和、责任心强、善于调解的女法官,组建专业的审判团队,实现了“专业法官办案”。同时法院加强审判法庭的设施专业化建设,在综合审判楼专设未成年人谈话室、温馨调解室等,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司法保障

  对于妇女儿童维权案件,该院实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并坚持“三优先”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赡养、家庭暴力等妇女儿童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坚持做到“四快”,即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于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依法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充分发挥审判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司法作用。在刑事审判中,对涉及强奸、侮辱妇女、拐卖妇女儿童等各类侵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对涉及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坚决予以打击。

  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探索惩教结合新路子,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效果。为加大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保护力度,未成年人审判合议庭启用“圆桌审判”模式, “圆桌审判”这种温馨的家庭式审判,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法庭审判和教育功能。

  为妇女儿童提供多层次维权服务

  该院多次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基层以及法院开放日等活动,通过“走出去”组织法官走进村委社区、校园,义务宣传《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也通过“请进来”,邀请女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法院参观、旁听案件,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通过与媒体合作发表典型案例,帮助广大妇女和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扩大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辐射面。加强与妇联、共青团、关工委、学校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建立回访考察制度,对被判缓、管、免的未成年被告人,每季度进行一次跟踪帮教,并帮助其解决就业、上学问题。被该院判缓、管、免的未成年被告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在民事审判中,始终注重对弱势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坚持判后回访制度,建立回访案件库,尤其针对抚养、赡养、人身保护令等案件,坚持判后定期回访,对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老年当事人及时给予帮助,有效保护了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的人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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