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报道

冒充纪委人员诈骗一男子获刑两年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23日

  一名只有初中文化的农民,伪造了假工作证,冒充纪委工作人员,以帮忙调动工作为由进行诈骗,尽管漏洞百出,仍诈骗得手5万余元。

  2014年1月,赵某伪造了纪委工作人员证件,谎称自己是纪委工作人员,抓住受害人王某想找份好工作的急切心理,以能安排工作为名,骗取王某人民币1.5万元以及购物卡两张。

  王某报警后,赵某已经逃匿无踪,警方很快将其抓获归案。经查实,2013年8月,赵某还使用相同的办法,以能帮助张某工作转正为由,骗取其人民币4万元。

  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赵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赃款未退回。

  任城区法院一审认为,赵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他人财物5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遂判处赵某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关闭
版权所有: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洸河路西首任城区人民法院 电话:0537—6772123 邮编:27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