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直诉第一案 六天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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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3日 | ||
11月11日,任城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远程视频方式,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审结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朱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3日晚,被告人朱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济宁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查获,血液中的乙醇成分含量为204.7mg/100ml。朱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后被网上追逃后抓获归案,于2020年11月5日被济宁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刑事拘留。 本案从公安局侦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判决审结,共六天时间,这是任城法院首个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审理的案件。庭审中,法官当庭讯问被告人,核实被告人认罪认罚及适用刑拘直诉机制的自愿性,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朱某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刑拘直诉机制最大的特点在于减少案件流转过程,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对于依法快速准确惩治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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