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的职能,设立民事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判第一审婚烟、家庭、人身权利、房地产、债、劳动争议案件及相关合同、证券、票据纠纷和破产案件等;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