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书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08日 | ||
再 审 申 请 书 再审申请人:(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身份证号码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组织机构代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被申请人:(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身份证号码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组织机构代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原审其他当事人:(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身份证号码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组织机构代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案由: 再审请求(具体列明): 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再审申请书,提交分数为原审当事人人数+五份; 2、申请再审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公民代理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行使代理权的证明;律师代理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原审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各五份,并提交原件予以核对; 4、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以新证据申请再审的,应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新证据复印件; 6、按照生效裁判文书载明的时间,申请再审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间,但申请再审人认为未超过申请再审期间的,应提交生效裁判文书的送达会整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日期的相应证据材料。 |
||
|
||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