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选择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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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15日 | ||
可供选择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 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 人民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的一种。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方法。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管理范围内的行政纠纷,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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