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日报》:汶上法院 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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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0日 | ||
本报汶上讯(记者 汤伟 通讯员 王春艳 刘婷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市场资源配置、实现市场出清等方面功能,助力辖区经济“腾笼换鸟、凤凰涅槃”,近年来,汶上法院不断加强破产审判制度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助力产业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多措并举为汶上县辖区内企业高质量发展清淤疏航。 完善破产案件审判执行机制。“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或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过去,这类企业的市场退出一直是营商环境的短板。为推进“僵尸企业”及时出清,提高破产管理人工作积极性,汶上法院成立破产审判合议庭并成立七人组建的破产审判专业团队,全面负责辖区破产案件的审理,以及监督、指导破产企业管理人工作,专事专办提高效率。同时,为提高破产审判团队的业务水平,采取业务培训、外出学习等方式,积极吸收各地法院先进经验,结合汶上本地情况学以致用。破产管理人是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其履职工作的开展直接影响到破产案件的办理进度和质量。对此,汶上法院严格做好管理人的考评工作,对履职能力强、案件办理效果好的管理人在管理人报酬、管理人选定、援助基金、履职评价等方面做出倾斜,同时对于评价较差的管理人采取约谈、清除、罚款等措施,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 简化审理途径启动破产清算“加速度”。根据破产企业的经营状况、财产状况、社会影响、所涉法律关系等特征,推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在立案审查、企业接管、债权申报、债务清理、财产变现、财产分配、程序转换等各个不同阶段,设置相关节点期限及审理规范要求,抓好流程节点规范监控工作,提高案件审理质效。同时充分利用智慧法院云上法庭,加强破产案件的在线诉讼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诉讼服务。今年当地某供销合作社破产清算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69天时间,破产审判质效得到有效提升。 强化不同角色的联动衔接。汶上法院打破“单打独斗”的 “陈规”,聚焦矛盾化解,畅通渠道,创新方法,系统深入地推进府院联动机制的建设与落实,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执行联动等方面进行了战略部署,大幅提升联动的主动性、时效性,使政府各级职能部门与法院实现了时时联动、事事联动、人人联动,初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全域式”府院联动网,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推进“僵尸企业”清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同时,汶上法院的府院联动机制为职工权益保护、社会稳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去年在处理一家食品企业破产案件时,汶上法院通过启动府院联动机制,迅速解决了破产清算中存在的问题,争取了政府安置资金,为1140 多名职工补缴养老保险6000 余万元,预先暂缓缴纳可核销企业应缴养老保险 金3000 余万元,稳定了职工情绪,维护了社会稳定。高效实现破产清算终结、职工安置到位的双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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