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登录鱼台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小案不小办】冲动离婚要不得 及时劝导解心结

来源:鱼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13日

    2023年6月16日下午四点半,鱼台法院谷亭法庭书记员葛群在梳理全流程诉前调解案件时,发现一件有些“奇怪”的离婚案,原告沈某的诉状诉讼请求内容较混乱,事实与理由原由罗列不清晰。根据书记员的经验判断,本案很可能是原告一时冲动起诉离婚,遂第一时间报告承办法官李素波。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尽快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以补充提交案件材料为由,通知其到庭了解情况。在与当事人电话联系时,当事人表示晚些才能到,考虑到因冲动提起的离婚案件,如不及时做好调解工作,可能会导致婚姻双方产生更深隔阂,于是主动加班,等待当事人的到来。

    到了下午六点半,当事人终于赶到法庭,承办法官通过家长里短的聊天,得知双方已共同生活多年,且在2018年育有一子,近日因家庭琐事发生多次争吵,双方谁也不肯低头服软,沈某一时冲动向法院起诉离婚。承办法官和书记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沈某能够珍惜夫妻感情。最终,沈某认识到冲动离婚的危害,并主动提出撤诉。

【法官寄语】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及时有效处理好群众的每一件小事,才能用真心换得群众的放心。婚姻非儿戏,夫妻之间出现争执是正常现象,要想办法化解,主动沟通,尽力维护夫妻感情,冲动离婚要不得。

关闭

版权所有:济宁市鱼台县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湖凌一路 电话:0537-6211533 邮编:272300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7-6211533 举报邮箱:ytfy@ji.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