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登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济宁日报》:兖州区法院:打好组合拳 攻坚执行难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12日

  本文刊发于《济宁日报》4月11日第7版

  通讯员:王法瑞  周宁宁

  3月30日凌晨6点,天蒙蒙亮,兖州法院院内已经警灯闪烁,执行干警早已整装待发,“2018年,我们要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伴随着执行局局长铿锵有力的战前宣言,兖州法院2018年执行攻坚行动吹响胜利的冲锋号。

  兖州法院打破常规办案时间规律,开展突击执行活动,30余名干警、8辆警车,分兵3路,奔赴各执行点突袭“老赖”。经过4个小时的奋战,此次集中行动共抓获“老赖”9人,取得了丰硕战果。

  活用强制措施,打击拒执行为

  财产不报、传唤不到、上门不见,是部分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惯用伎俩,兖州法院坚持完善打击威慑,用足用好拘留、拘传、罚款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暴力抗法等现象。去年以来,共对676案897人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情节严重的7名被执行人,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近日,该院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李某决定司法拘留15日。“早知道真要拘留,我就把钱还了。”拘留所内,被执行人徐某懊悔不已,并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马上还款。其妻子得知丈夫被拘留,即刻将剩余的12000元钱送至法院,案件顺利执结。

  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兖州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在被执行人某公司房产处张贴公告,却被颜某无端撕毁。这种恶意损毁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兖州法院依法对颜某处以20000元罚款,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形成积极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意识和氛围。

  加强信用惩戒,维护司法权威

  “我今天是来还钱的,请你们赶紧把我的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我现在坐不了飞机、买不到高铁票,似乎很多事都办不成了,砸锅卖铁我也要把钱还掉……”近日,失信被执行人欧某急忙来到兖州法院,与该案执行法官一见面便这样说道。

  近年来,兖州法院持续强化信用惩戒手段,形成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失信黑名单、悬赏执行等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执行模式,最大限度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让“老赖”无福可享、无路可逃。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及贷款、限制其入伍及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等,禁止进行与土地相关的征收、竞买,禁止参与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借力科技手段,助力执行攻坚

  兖州法院始终坚持信息化与执行工作的高度融合,强化大数据整合应用,向科技要效率、要生产力、要战斗力,改变“一张嘴两条腿”的传统执行方式,创新“互联网+执行”新模式,以科技引擎助推破难工作驶入“快车道”。

  司法拍卖是实现债权人利益的重要途径之一,是破解执行难的一项重要内容,兖州法院积极探索“互联网+”模式,于2017年6月,正式启动网上司法拍卖工作,在淘宝网、京东网等司法拍卖专版开设网店。“互联网+司法拍卖”模式,进一步扩大了竞拍人范围,减少了拍卖活动的地域限制,在降低拍卖成本的同时又免去了佣金,大大提高了拍卖的参与率和成功率,平均溢价率接近30%,如果采用传统方式拍卖,很难拍出溢价。对汽车等易变现的动产,减小降价幅度,在维护申请人权益的同时也尽可能保护了被执行人的权益。截至目前,已拍卖成交44件,成交金额3153万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理性宣传,凝聚广泛共识

  “在执行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以为,只要向法院申请执行了,就能坐等法官把钱‘送上门’,而当法院已经穷尽各种执行措施,依然无法找到任何财产线索,无法及时执行到位时,就认为法院给群众开了张‘法律白条’,就认为这是法院‘执行不力’,而‘执行不能’并不等于‘执行难’。”兖州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解释说。

  2016年12月1日,兖州区新兖镇牛屯村村民丁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孙某驾驶的宝马车受损,认定丁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须赔偿宝马车主维修费用共计69100元,当时这笔费用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给宝马车主孙某,随后保险公司又向兖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某承担这笔费用,2017年10月17日,经法院判决,被告丁某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保险公司赔偿款69100元。

  近日兖州法院执行法官来到丁某家里,经过现场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丁某家庭确实困难,没有履行能力,并不是逃避规避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兖州法院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时候,再恢复本案的执行。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坚定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态度,弘扬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的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加强信息化建设,以扎实管用的举措创造执行新实效。在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注重开展理性宣传,厘清“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的界限,向社会说明情况,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执行难,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执行工作面临的客观现实,搞清楚哪些是法院职责所在,哪些是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导致的“执行不能”问题,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兖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瑞山说。

关闭

版权所有: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电话:0537—3413803 邮编:272100

网站投诉电话:0537—3336322 投诉邮箱:yzfyjj33363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