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人民法庭地处邹城市中心镇,辖中心镇,人口8万余人。辖区内有东滩煤矿、鲍店煤矿、国宏化工等众多厂矿企业。法庭现有干警5人,其中法官3人,书记员2人。负责审理辖区内的传统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年均结案300余件。该庭办公楼于2001年1月投入使用,占地8.9亩,建筑面积1880平方米,设大中小审判庭。法庭配置微机、电话、警车等装备,微机与院机关局域网互联,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五化法庭”。曾荣获“全省法院模范法庭”荣誉称号。中心人民法庭地处邹城市中心镇,辖中心镇,人口8万余人。辖区内有东滩煤矿、鲍店煤矿、国宏化工等众多厂矿企业。法庭现有干警5人,其中法官3人,书记员2人。负责审理辖区内的传统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年均结案300余件。该庭办公楼于2001年1月投入使用,占地8.9亩,建筑面积1880平方米,设大中小审判庭。法庭配置微机、电话、警车等装备,微机与院机关局域网互联,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五化法庭”。曾荣获“全省法院模范法庭”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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