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邹城法院顺利召开邹城市佳诺工贸有限公司“执转破”案件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该案件原为强制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同意,裁定转入破产程序。
会上,合议庭依照法定程序宣读受理民事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债权人会议职权。管理人向大会作了前期阶段性工作报告,介绍执行职务情况、债务人财产状况、债权申报登记及核查情况等内容。合议庭成员认真听取了参会人员意见,到会债权人就财产管理、变价方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现场秩序良好,各项议程规范紧凑,为公司破产清算后续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执转破”,是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的简称,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资不抵债、达到破产界限、符合破产条件,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同意后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并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进行破产审查的制度。今年以来,邹城法院积极推进“执破融合”改革,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执行转破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执行案件筛查、破产清算申请审查、破产案件审理等各项工作,着力探索“执破融合”的邹城经验。
下一步,邹城法院将继续扎实推进“执转破”相关工作,畅通执行、移送、审查、立案、破产审判等程序衔接,优化破产案件办理流程,督促管理人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破产案件平稳推进,实现“执转破”案件顺利“出清”,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精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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