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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三优 | 十年纠纷终化解 一面锦旗传谢意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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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村这几户村民的土地纠纷十来年都没弄利索,现在法庭帮我们解决了,消除了我们一个大心事,真是太感谢了。”9月29日,邹城市某村民委员为邹城法院峄山法庭陈闯法官送来一面锦旗,向峄山法庭和承办法官表示由衷感谢。近日,邹城法院峄山法庭审理了三起因拖欠租赁费引发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陈闯法官耐心调解,三案当事人全部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获得村委会和村民的高度认可。

  基本案情

  2014年初,某村民委员会将村集体部分机动土地租赁给本村三家村民种植,因该土地村委会可根据需要随时收回,故双方并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仅作出口头约定。土地交付三家村民种植后,三户村民对土地进行了平整、增肥,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后村委会向村民索要租金,村民以村内历史遗留账目未结清等为由拒付租金,十年来双方多次发生争吵,在多次协调无果后,村委会将三家村民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土地纠纷切实关系到群众利益,并确保日后不遗留问题,及时与当事人律师进行沟通,多次开展实地调查,深入了解真相。经了解,三家村民的承包地因村庄修建水利、电力等设施被部分占用,且有一家村民表示村委会还欠付其劳务款。承办法官组织村委负责人、报账员、村民代表以及三案件的被告村民进行了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村委负责人和村民代表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情绪激动,多次发生争吵。承办法官释法明理,采取“一对一”的方式,通过拉家常、话亲情、叙乡谊“本土式”调解,在厘清双方互负的债务后,劝说双方各自退让一步,减少诉累。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均同意抵销部分互付债务,最终握手言和。事后,村委会和三家村民前往法庭签署了民事调解笔录,三家村民当庭给付了村委会抵销后的土地租金。

  一面锦旗,是褒奖,是肯定,更是责任和鞭策。下一步,邹城法院峄山法庭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充分利用人民法庭身处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高效妥善化解每一起涉土地纠纷,从田间地头走进百姓心头,让更多的矛盾纠纷消除于萌芽、化解在基层,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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