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人生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关乎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国家民族的长远发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需要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近日,邹城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官在庭审中发现,被告人父母平时忙于务工,对被告人的学习与生活状况不甚了解,即使发现被告人存在不良行为也过于溺爱,疏于教育,导致被告人结交社会闲散人员,养成了不良习惯,未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辨别是非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从而走向犯罪道路。
邹城法院结合基本案情,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针对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管教不严、管教方式不合理等问题,依法于2025年1月24日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监护人不能对被告人过分溺爱,应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被告人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在以后的生活中与被告人积极沟通,关注其心理健康,帮助被告人改过自新,重回正轨。被告人父母认真阅读并签下《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表示以后会对被告人严加管教,不再纵容被告人的不良行为。
为了更好的给被告人父母提供家庭教育指导,邹城法院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邹城市心理学会会长孙鲁娟、成长部部长王宪美来到现场与被告人及其父母进行心理辅导与教育咨询,孙鲁娟会长与王宪美部长耐心倾听被告人父母在教育子女上的困惑,从分析被告人性格特点出发,提供了更加详细科学的教育方案。承办法官也对被告人父母释法明理,劝导被告人父母重视家庭教育与孩子的品德培养,关注孩子身心健康,用正确的思想、方法教育孩子,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通过此次家庭教育指导,被告人父母认识到自己教育方式上的不当,解决了他们一直以来的疑惑。被告人也表示会听从父母管教,远离不良青年,积极配合之后的社区矫治工作,承担起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活动尾声,被告人向父母倾诉了这段时间的感悟,三口人紧紧拥抱在一起。
今后,邹城法院将继续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方式,不断完善司法保护机制、延审司法服务职能,着力打造“青苗护盾,在您邹围”特色工作品牌,同时将少年审判司法功能和家庭、社会教育功能相结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坚固的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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