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
2018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强
(2018年9月12日)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2018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和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审议有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研究部署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 民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对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深化完善、智慧法院全面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刚才,许建峰同志汇报 《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全国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情况》和《2019年信息化建设需求》有关情况,会议原则同意这三个报告。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 工作要点〉的落实方案》《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技术创新中心暂行管理办法》以及 15项法院信息化标准,会后要尽快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后下发施行。
会议还研究了《人民法院信息技术职务设置管理和任职资格评定暂行办法》,政治部和信息中心要加强研究,修改后尽快提交院党组讨论审议。总的来看,我们今天讨论的议题很多,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 中央政法委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将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以 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法院初步形成,有力促进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目前,全国三分之二的法院基本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能 够为法官全流程网上办案、审判管理人员网上精准监管提供智能化服务。执行信息化建设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深入推进 ,在系统升级改造、性能优化、运维保障等方面成效显著,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坚强技术保障。电子诉讼特别是移动电子诉讼取得重大进展,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组织、浙江法院试点研发的移动微法院 9月10日正式上线,宁波两级法院70%的民商事案件、60%的执行案件均在移动微法院流转办理,大大减轻了群众诉累,提升了办案效率。司法大数据在可持续提供数据服务和专题分析上取得较大进展,科技创新工程在类案推送等核心技术攻关上取得较大突破,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建设为智慧法院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人民法院在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在今年的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智慧法院成就展”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今年我们举办的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上,与会外方代表对 中国智慧法院建设成就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引 领了世界法院信息化工作。现在,越来越多国家的法院以及新加坡总检察署等很多国外司法机关都表示想到中国最高法院来了解智慧法院建设情况,学习中国法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对于近年来人民法院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工作,应予充分肯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应用不充分、集成度不高等问题,与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智慧法院建设,齐心协力、狠抓落实,推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当前,要处理好八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作用,调动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法院两个积极性。二是处理好基础与应用的关系,立足长远打好基础,并切实加强信息技术应用。三是处理好内需与外需的关系,全面满足法院干警需求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四是处理好安全与开放的关系,在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不断加大开放力度。五是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统筹协调各方面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切实补齐短板。六是处理好预算与执行的关系,做到科学预算、严格执行。七是处理好开发与运用的关系,完善技术开发,强化应用培训。八是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下面,我就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全面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紧紧抓住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这一“牛鼻子”工程,促进审判更加智能化。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是智慧法院建设基础中的基础,是审判智能化的源泉。办公厅、立案庭、审管办、信息中心等部门要继续加强配合,统筹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法院的电子卷宗工作,推进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和备巡 回法庭电子卷宗生成、远程调阅和智能应用,推进各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系统建设,推进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要加快试点研究以电子归档为主、纸质归档为辅的案件归档模式,积极争取国家档案部门支持,年底前全国法院应基本完成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至少要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智能编目、网上阅卷、辅助文书生成、自动归档等5项主要技术要求,使电子卷宗应用真正落到实处。
二、以移动微法院为抓手大力推进电子诉讼普及应用,促进服务更加便捷化。要总结推广浙江移动微法院建设经验,不断深化完善,实现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调解、网上开庭和电子送达等多类功能,充分利用我国移动互联网应用普及的先发优势,解 决 目前电子诉讼整体水平偏低 问题,建 设全球领先的移动电子诉讼体系。要加快建设全国法院电子送达平台,重点推进与中国邮政、移动运营商以及有关网站平台的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合作,切实解决送达难问题。要强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电子诉讼的创新发展,鼓励当事人网上诉讼 ,让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要持续扩大庭审直播、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及备类司法信息公开范围,加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和整合力度,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感受得到。
三、坚持走信息化之路提升和拓展执行能力,促进执行更加高效。要完善优化执行案件流程系统,强力推进阳光执行体系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执行节点全面管理、执行流程全部留痕,实现“静默化”监管。要完善执行指挥平台,通过可视化手段及时展示执行数据分析,为 执行决策和执行管理提供技术支撑。要不断升级完善执行查控和信用惩戒系统,进一步健全执行查控体系,扩大查控和惩戒范围,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力度。要进一步完善网络司法拍卖制度,优化上网和竞拍流程,完善评估程序,提升网拍规范化、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竞拍人操作负担,提高网拍率和网拍法院覆盖率。要巩固信息化与执行业务深度融合后形成的新型执行工作模式,探索将这一模式推广应用于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司法管理等各个方面,推进智慧法院全面发展。
四、紧紧依靠司法大数据提供智能服务和精准决策,促进管理更加科学。要深入开展大数据分析工作,充 分发挥司法大数据研究院职能作用,开展专业性分析,提高司法大数据研究的准确性、真实性,不断拓展研究广度和深度。要加强司法大数据在司法管理中的应用,促进提升审判态势分析、案件状态分析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运用裁判偏离度预警、全程留痕等手段规范司法行为,预防司法腐败。要积极构建并不断完善司法综合指数体系,研究司法活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关联,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等深入分析研究,形成具有针对性、权威性的专题报告,更好服务于社会治理,为党和国家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五、注重系统集成创新和新技术实践应用,促进科技创新。要建好用好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实验 和智慧法院技术创新中心,按照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标准,将其建设成为集技术创新、系统集成、交流合作、对外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要投入专业力量专题研究系统集成度低、共享性差,系统小、散、乱等困扰系统高效应用的老大难问题,加强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努力攻克以智慧法院人工智能技术为标志的一批关键技术,推动软件平台迭代升级和系统集成,完善集约化基础设施和全方位保障体系,加快建成全国法院智能语音云平台,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把现代科技应用于深层次的规则治理和制度构建,不断破解传统手段无法有效解决的诉讼难题,推动构建审判运行新模式,实现诉讼制度体系在信息时代的跨越发展。
六、全面提升网络防护能力,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对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全面提升网络防护能力。要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全国法院年度信息安全检查机制、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完成人民法院信息安全保障总体建设方案试点工作,实现对信息安全建设重要环节的全面覆盖。要加强统筹指导和安全检查,深刻汲取前不久在法院内网爆发的勒索病毒事件教训,全面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防护责任,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切实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安全保护,确保网络安全运行。2018年是深化完善人民法院信息化 3.0版 、全面建设智慧法院的开局之年,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扎扎实实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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