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人民法院报》:济宁高新区:办案是本分 止纷是本事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12日

  

  2020年,新收案件降幅为17.01%,位居全省法院第1名。2021年1月至11月,新收案件同比下降21.52%,案件降幅及诉讼平台得分在全市法院排名均是第1位,全省法院排名第5位……这份亮眼的成绩单,是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通过打造诉源治理新模式,交出的一份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优秀答卷。

  2020年以来,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秉承“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原则,创新打造诉讼与非诉讼衔接“1+5”模式,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实现内外联动、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诉讼案件降幅在山东省156家基层法院中位居第1名,诉讼与非诉讼衔接“1+5”模式改革项目被评为全省法院十大司法改革典型案例第3名。2021年9月3日,“1+5”模式在中央依法治国办调研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同年10月21日,该做法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简报转发。
  化诉于源,做好诉前调解“大文章”
  “在诉讼前端‘1+5’模式中即将矛盾化解完毕,当事人不用找律师了,诉讼费也省了,大家握手言和,关系也和谐了。”在未进入审判程序就成功调解一起物业纠纷后,济宁高新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吴兰玲特别有成就感,感触颇深,“作为一名资深员额法官,原来一直坐在审判台上审案判案,转过头来做家长里短的调解工作,确实有个适应的过程。后来通过做诉前调解工作发现,绝大多数老百姓都是很通情达理的,有些矛盾的产生其实是我们释法说理工作没做到位。每当成功调解一起案子,看到双方握手言和,从心里感觉到真正为老百姓做了点实事。”
  自2020年3月底诉讼与非诉讼衔接“1+5”模式启动以来,该院共调解案件4984件,调解成功案件2570件,调解成功率达51.56%。送达成功案件6955件,整案送达率为81.08%,办理评估鉴定等司法辅助事务523件,完成无争议事实确认3588份,取得了既减少诉讼案件,又缩短办案期限,案件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双提升的良好效果。
  近年来,基层法院人案矛盾突出。怎么减少案件数量?怎么缩短办案周期?怎么保证案件质量?怎么解决案件判决事情没解决的问题……这是院长卞玉杰2019年12月调任济宁高新区法院后不断思考的问题。
  “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办理已有的案子,对人民法院来说是本分,止纠纷于源头才是本事。济宁高新区法院积极争取成为全省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单位,与济宁市司法局诚信公证处合作,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基础,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搭建集司法辅助事务部、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辅助事务托管中心、诉前调解委员会、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5个机构于一体的诉源治理工作平台,打造诉讼与非诉讼衔接“1+5”的诉源治理模式。由公证处派出4名公证人员、2名法律援助律师、9名送达人员、8名调解员常驻法院诉服中心,承担诉前调解、评估鉴定、文书送达、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确认等辅助性事务,加强诉前分流调解,努力减少诉讼案件,同时缩短办案周期。该院4个速裁法官团队全部进驻诉讼服务中心,指导见证调解,确实调解不成的及时导入诉讼程序尽快判决。
  化诉于联,凝聚共治共享合力
  “诉源治理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光靠法院单打独斗是不行的,应该由党委、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参与,基层调解组织发挥作用,才能形成合力,才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卞玉杰表示,济宁高新区法院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并非一帆风顺,而是一个不断摸索、拓展、深化、完善、充实的过程。
  针对前期与各调解组织配合不畅,诉前调解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情况,该院织密多元解纷网络,提请高新区党工委出台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考核实施办法,因地制宜将“无讼村居(社区)”创建、“万人成讼率”等社会治理指标纳入年度考核。推动各街道、部门在源头治理、纠纷化解中良性互动,通过“端口前移”降低纠纷成讼率,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取得良好成效。
  该院将诉讼服务系统与司法局的诉前调解系统及政法委的“和为贵”社会治理平台系统相关版块进行数据互联共享,与纪委监察、政法、信访、人社、卫健、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开展点对点、总对总对接,简单的案件直接推送给街道或各行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了的由法官介入指导,由法院出具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诉前调解书。通过联动,快速反应、及早介入,确保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即发现、即解决,有效减少“民转刑”“民转诉”“民转访”等案件的发生。
  目前,济宁高新区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已驶上良性发展的“快车道”,法官人均办案从2019年的549件、2020年的421件下降至2021年的217件。
  化诉于防,主动作为堵塞诉讼案件“漏洞”
  在办理辖区企业合同纠纷案件时,法官发现很多合同都存在管辖权问题,导致案件办理过程不畅,时间延迟。为此,济宁高新区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就部分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如企业合同签订、管辖权约定、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未成年人法律观念淡薄等,及时向经发局、辖区金融单位、企业和学校等发出司法建议书,指导从源头上化解纠纷。及时制定措施、堵塞漏洞,有效预防和化解类案纠纷,在强化社会治理方面起到了举一反三、亡羊补牢的重要作用。
  该院精准开展针对性调研。针对房地产合同纠纷、小区物业纠纷等类型案件逐步增多的特点,济宁高新区法院认真开展专门调研,通过借鉴省内外类似案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批量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类案发生。2021年该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数量同比下降76.56%;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收案40件,下降234件,降幅达85.40%。
  济宁高新区法院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走访、回访企业200余家,印发《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178条》,组织企业法务部培训300余人次,有效减少涉企矛盾纠纷。
  此外,该院还选取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广、具有普法教育意义等热点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化诉于考,提升诉前调解工作积极性
  为提高速裁法官团队和调解员诉前调解工作的积极性,该院制定阶梯式奖惩激励机制,细化考核办法。法官团队参与指导调解,对调解成功进行公证确认的案件按照1.5倍计入办案得分,对调解成功当场履行或已履行过付案款义务的撤诉案件,均按2倍计入办案得分。执前和解当场履行的按照2倍计入执行案件办案得分;撤回后反悔不履行又申请执行的不加分。
  对公证辅助部门诉前调解实行阶梯式计件工资,年调解成功案件不足800件的,按每件100元计算;超过800件的,按每件200元计算。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和解当场履行或者撤诉的,按2倍支付调解费用;由公证人员出具公证债权文书的按1.5倍支付调解费用。
  “去年以来,大量本来会涌进法院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前端,其实,诉源治理工作不光是将诉讼案件关口前移, 前端化解,部分化解不了的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等每个过程中我们都没放弃调解,即使到执行前的最后一刻,也尽量争取案件以和解结案。”卞玉杰表示,济宁高新区法院将进一步挖掘诉讼与非诉讼“1+5”模式制度潜力,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效果,切实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屈庆东 尹双江 )
关闭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吴泰闸路7号 邮编:27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