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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法院三举措推动执行工作新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03日

  今年以来,鱼台法院坚持以基本解决执行难为目标,以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努力促进执行工作新发展。

  一是合理组建执行团队,优化执行人员结构。充分进行深入调研,结合执行局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执行人员分配机制,内部实现裁决与实施相分离,明确划分不同执行人员的身份定位与职责权限,探索实行“3+1”裁决和“1+3+1”实施执行新模式:即3名审判员加1名书记员组建一个执行裁决团队,1名执行法官加3名执行员加1名书记员组建3个执行实施团队,职责权限明确,内部紧密协作,互相之间配合,实现良性互动,不断提高执行效率。

  二是向“执行难”顽疾亮剑,推进执行工作警务化。为加强执行力量,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成立执行司法警察中队,派驻执行局,实行双重管理,由执行局负责执行司法警察日常考勤、管理,由法警大队负责警务训练和安全保障。执行司法警察编入执行实施团队,协助执行员做好查封、扣押、拘留、拘传等工作,以便提高执行行动力。

  三是建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内部解决执行难合力。在立案阶段强化风险告知和法律释明,使当事人在诉前就有胜诉不等于执行的心理准备;强化诉前和诉讼财产保全工作,在执行局设立财产保全实施组,统一管理财产保全实施工作,立案、审判部门制作财产保全裁定后,一律移交执行局执行;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提高案件调解质量和效率,减轻执行压力;加强判后答疑和息诉服判工作,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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