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胜良院长接受《人民法院报·法周刊》访谈:改进司法作风 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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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29日 | ||
访谈对象: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胜良 法周刊:请问济宁两级法院开展判后答疑这项工作的初衷是什么呢? 李胜良:当前审判执行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矛盾纠纷能不能得到实质性化解,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济宁两级法院在加强诉源治理的基础上,开展判后答疑工作,是为了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运用法理、情理、事理相结合的方法,促进案结事了、事心双解。自答疑制度推行以来,全市法院上诉、申诉、申请再审、涉诉上访现象有一定程度的减少,服判息诉率得到提升,显现出良好成效,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在诉讼活动中的司法获得感。 法周刊:开展判后答疑工作以来,您认为在哪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升? 李胜良:首先,司法理念还要进一步转变。无论审判还是执行,其目的都是化解矛盾,这是人民法院定分止争的职责之一。有的干警认为判后答疑多此一举,既然判决了,当事人有裁判文书,就没有必要再向当事人解释了。实际上这是司法为民的理念树得不够牢,还没有从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角度去衡量。 其次,判后答疑的覆盖面还不够广。从当前看,当事人主动要求答疑的,法官还是能做到全面答疑,但是对那些当事人没要求答疑,但不满意法院判决提出上诉的,我们这方面做得还不够。 再次,判后答疑的质量还需提升。从实际效果来看,判后答疑工作的质量还不够高,法官与当事人沟通的能力还需要提升,特别是在综合运用法理、情理、事理方面,需要增强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水平。 法周刊:下一步,济宁法院将采取哪些举措加强判后答疑工作? 李胜良:判后答疑是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久久为功,坚持不懈,全力做到应答尽答,努力提升判后答疑成效,全力提高服判息诉率。为此,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突出思想引领,在树牢司法为民理念上下功夫。结合“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司法为民换位思考”大讨论,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深化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通过判后答疑,实质性化解矛盾,消除群众误解,增进群众感情,树立司法权威,赢得群众尊重。 二是突出建章立制,在提高判后答疑质效上下功夫。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主动改进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在加强督导、落实责任上健全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促进主动答疑、全面答疑、及时答疑,特别是运用好智能回访系统,实现线上线下答疑全覆盖,切实提升答疑工作质效,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突出改进作风,在提升法院队伍能力上下功夫。结合“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实施法院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队伍政治建设,狠抓岗位练兵实践,开展跟班学习活动,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着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铁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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