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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动态】办理破产|济宁高新区法院用心挖掘“企业活苗”,良法助力营商环境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8日

  司法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内核。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可以给企业家注入发展的信心、激活创新的活力。近年来,济宁高新区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联合区行政审批局建立破产企业简易注销绿色通道,用专业化破产审判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能”。

  济宁市泓源化工经贸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原油贸易、成品油批发与零售业务的商贸公司,20185月,由于为其他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被连续抽贷,短短半年内流失流动资金近6000万元,公司无法经营,向济宁高新区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济宁高新区法院受理后,立即指定了管理人,及时对债务人企业进行接管,并根据企业情况,创新破产办案模式,采取“债权人投票、人民法院决定、管理人监管”的模式,克服困难,最终恢复企业经营。目前,本案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重整程序已经终结。

   11月15日,济宁高新区法院副院长孟伟、立案庭庭长吴兰玲、执行局局长孔旭、立案庭副庭长谢振平、员额法官石鑫一行对该重整企业进行了回访,并赠送了《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178条》。

  企业负责人介绍了企业重整后正在逐步恢复生机,也已经出现多个意向合作项目,非常感谢法院能够通过重整程序挽救了这家企业。

  孟伟副院长指出,在申请破产的企业中,挖掘出能够重整的企业,首先是要有心,其次是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这家重整企业是幸运的,但同时也是许多中小民营企业的缩影,营商环境的构建,他们是重要的主体。我们希望企业管理者通过破产程序后意识到问题出在哪儿,然后加以改进,这样企业才能真正在市场的洪流中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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