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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日报》:市中级法院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15日

  

  市中级法院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全面发力,加快办案速度,减低诉讼成本,提升诉讼便利度,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注入新动能。

  加强司法公开 统一裁判尺度

  全市法院以全流程网上办案平台为载体,积极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进一步推动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截止到今年11月,全市法院有效公开裁判文书70252件,法院庭审直播28197件,互联网开庭7561件,电子卷宗覆盖率93.85%,司法透明度进一步加强,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制定发布《公司决议纠纷审判指引》《股东知情权纠纷审判指引》,公开《近三年公司类纠纷审判情况通报》,进一步梳理全市法院在商事审判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统一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裁判尺度,推动营造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动纠纷多元化解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加快机制创新,出台《关于落实省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的二十条措施》《关于深化全市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绩效考核及办案补助暂行规定》,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强网上调解平台建设,探索完善线上调解模式。截至目前,共有76家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入驻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共有695名人民调解员纳入特邀调解人员名册,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54807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8285件。

  全市法院以健全立体化诉讼渠道为切口,加强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自助移动终端建设,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诉讼服务。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深度应用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速裁团队建设,实现审理流程再造,切实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完善体制机制 优化创新破产审判工作

  针对全市传统工业企业多、破产案件多、审判压力大的实际,市中级法院持续完善破产审判体制机制。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重组破产审判团队,与市内25个部门合作会商,加强府院联动,凝聚破产工作合力。推动重大案件管理人竞争选任常态化,协调成立了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强管理人的静态和动态考核,保障管理人履职能力。

  全市法院创新开展破产审判工作,对符合产业政策、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引导企业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助力企业脱困重生。去年以来,先后对山东某集团等八家公司、齐鲁特钢等四家公司两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破产重整成功,前者已获评山东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出台《破产预重整案件业务规范》,探索推行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的衔接,市中级法院受理首例破产预重整案件。持续落实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突出“简案快审”优势,对于长期未结案件,施行“一把手”机制,逐案包保,压实责任。出台“僵尸企业”出清司法处置方案,定期调度,破解疑难问题,加快处置进度。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部署要求,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以最严要求、最高标准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以法治助力企业行稳致远,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强市提供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记者 曹梦溪 通讯员 张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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