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网上立案 |
||
来源:立案庭 发布时间: 2021年04月20日 | ||
首先可以百度搜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登录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后,在网站中选择“电子诉讼服务平台”进入系统。(适用浏览器:360、Google等主流浏览器版本)。也可以输入以下网址登录:http://lsfwpt.sdcourt.gov.cn:7865/dzssfwl/lawyer/login.jspx 对于第一次使用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的律师或者当事人来说,需要先注册,然后才能登陆系统。 登陆页面右下角有两个超链接:当事人注册、律师注册。根据诉讼角色选择注册律师账号或当事人账号。 律师注册:山东省内注册律师点击“山东省律师一卡通登录”,即可直接登录系统。山东省外的律师点击“律师注册”超链接,进入律师用户注册页面。其中*字段是必填信息,执业证号即为律师的登录账号。律师提交注册信息后,电子诉讼服务平台通过与全国律协的接口去校验律师身份证号、执业证号、姓名是否正确。校验通过则发送短信告知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可以登录系统;校验失败则短信通知注册失败,需要重新注册。 当事人注册:点击“当事人注册”超链接,进入当事人用户注册页面。其中*字段是必填信息,身份证号即为当事人的登录账号。提交注册信息后,电子诉讼服务平台通过身份证号校验当事人身份。校验通过则发送短信告知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可以登录系统;校验失败则短信通知注册失败,需要重新注册。 立案登记:系统登录之后进入系统首页,点击顶部菜单——民事一审——立案登记按钮,进入网上立案新增页面。新增页面的操作为保存、提交。*为必填项。左侧菜单代表了立案登记需要的步骤,总共5部分:
立案须知包括:诉讼风险提示、诉讼风险承诺、立案须知三部分。 不勾选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上述条款不能进行下一步,也不能点击左侧菜单中的其他步骤;点击取消按钮取消此次申请,回到系统首页;点击下一步进入选择法院类型页面。
顶部展示选择受理法院,底部展示申请人信息。
上半部分展示申请人信息,下半部分添加原告、被告、第三人信息,其中原告、被告都必须至少添加一条当事人信息。点击添加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其他组织弹出输入页面,其中*字段是必填字段。点击下一步进入提交诉状页面。
填写诉讼请求、标的额、案由、事实与理由、是否接受诉前调解等。其中*字段是必填字段。 点击自动生成诉状按钮即可生成word版起诉状,起诉状内容包括:原告信息、被告信息、第三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信息,供第五步提交资料时上传起诉状使用。点击下一步进入提交材料页面。
上传诉讼材料,其中1. 起诉状必须上传;2. 身份证明材料必须上传且材料个数必须与原告个数相匹配;3. 证据材料必须上传;4. 若当前登录人为律师,提交立案申请则必须上传委托代理手续;5. 若当前登录人不是律师,申请人为当事人且不是原告时必须上传原告关系证明;6. 其他材料非必传。 点击保存按钮将立案申请暂存,允许修改;点击提交按钮将立案申请推送到内网审判系统,不允许修改。保存或者提交成功回到我的案件列表页面。 网上支付:状态为“待缴费”的申请可以进行网上支付。点击我的案件——列表明细最后操作栏中的网上支付按钮,进入网上支付页面。 页面上半部分是诉讼费专用发票信息,包括:执收法院、案号、缴款人姓名、标的额等信息。下半部分展示具体收费项目信息。目前上线的网上缴费仅支持四大银行与邮政、中信、招商银行。 点击网上支付按钮,进入诉讼费预收票据页面 点击去支付按钮后提交订单,进入选择支付方式页面 以建设银行为例,点击确认付款按钮,进入建行支付页面,支付方式可以扫描二维码在手机端支付,也可以登录网银或者登录账号后缴费 支付后进入银行扣款成功页面 等待商户跳转后进入订单信息页面,或者点击返回商户网站按钮回到订单信息页面。 点击关闭按钮,回到选择支付方式页面 点击已完成付款按钮,进入支付成功页面 关闭支付成功页面后,回到我的案件列表页面,案件状态由待缴费变成了已缴费未审核。 诉费计算:点击系统首页常用工具——诉费计算按钮或者立案申请新增、修改页面的诉费计算器小工具,进入到诉费计算页面。诉费项目分为立案申请费、立案受理费,下面有有很多子类型,根据符合自己的项目输入诉讼标的金额自动计算收费金额和减半金额,为律师尤其是当事人提供诉讼费评估。 点击顶部菜单缴费通知按钮,进入缴费通知单列表页面。列表页面展示当前登录人相关的缴费通知单,包括申诉法院、案号、案件名称、订单编码等信息。页面的操作只有查看。点击查看按钮即可查看申诉法院下发的PDF版诉讼费缴纳通知书。 案件查询:点击系统首页常用工具——案件查询按钮,进入山东法院和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输入案号和案件查询密码,点击搜索按钮即可查询符合条件的案件信息。 |
||
|
||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