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阳谷法院西湖法庭在行动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24日 | ||
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阳谷法院西湖法庭践行司法为民职责使命,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初衷。 2021年5月13日,西湖法庭在接受到刘某申请执行王某的抚养费纠纷的立案材料后,立即帮助申请人在网上完成立案。并于当日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告知其未按期履行的法律后果,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被执行人同意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用时三天的时间。申请执行人刘某通过电话,向法庭表示感谢,并称赞法庭工作快速高效,真正做到了人民法院为人民。 |
||
|
||
【关闭】 | ||
|
||
版权所有:阳谷县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黄山路139号 电话:0635-6217039 邮编:25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