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张华、张栋申请保全阳谷县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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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01日 | ||
一、基本案情 2013年2月,阳谷县人民政府下发旧房改造通知,2012年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张云等42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对房屋进行拆迁。被执行人未按照协议支付拆迁补偿款,申请人诉至法院后,被执行人也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2018年6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接到申请人的强制执行申请后,立即对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信息进行网络查控,成功冻结被执行人财产8万元。被执行人接到法院的账户冻结通知后,主动联系办案人员,希望可以解除对账户的冻结措施。最终,被执行人将应当支付的拆迁补偿款主动打到法院账户,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二、典型意义 法院网络查控这一有效地执行措施,简化了办案人员的工作流程,同时能更加有效地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加大了法院执行力度,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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