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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某申请执行翟某、张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01日

  一、基本案情

  2017年,孟某向阳谷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翟某、张某返还彩礼,后法院判决翟某、张某返还孟某彩礼款62000元。翟某、张某在判决书生效后为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孟某于2018年2月9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采取网络查控和线下查控方式对翟某、张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但二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过少。执行干警曾多次前往其老家金斗营镇西金村,但均未见到被执行人。经调查发现,张某、翟某系母女关系,且二人现均已不在阳谷辖区生活,长期在北京生活。但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二被执行人的具体地址,本案陷入执行困境。

  二、典型意义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是法院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执行困境。这种情况下,法院只能尽可能的穷尽执行举措,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来施加执行威慑,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同时,还须做好申请执行人的法律释明工作,做好执行公开工作,赢得申请执行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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