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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腾房变执行和解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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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胡某某与阳谷农村信用社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阳谷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胡某某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以及利息110万元。因种种原因胡某某未按期履行,阳谷农村信用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阳谷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胡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其仍拒绝履行义务。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胡某某名下的一处住房,并移送评估拍卖,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住处张贴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腾房,被执行人胡某某对法院腾退公告置若罔闻,拒不腾退房屋。承办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但被执行人态度依旧坚决,作出“誓死保卫家园”的声势。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阳谷法院执行局决定对胡某某房产进行强制腾房,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行动当日,阳谷法院派出6名执行干警、10名法警、4辆警车实施此次执行行动,并邀请公证处、媒体记者现场见证执行。执行现场,为了安抚被执行人情绪,执行法官再次耐心向其被执行人以及家属阐明来意、释法明理,在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后,胡某某提出愿意清还借款但希望能够分期支付;执行干警又给申请人做工作最终同意胡某某按计划分批分期偿还欠款。

  至此,一件决定强制腾房的案件通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不仅实现了申请人利益,同时也避免给被执行人造成不必要的冲击,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善意执行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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