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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买卖合同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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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19日 作者: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 ||
原告:XX市XX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门牌号XX楼XX层XX室,组织机构代码:XXXX。 法定代表人:赵某某,职务:经理,电话:XXXX。 被告:XX市XX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门牌号XX楼XX层XX室,组织机构代码:XXXX。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职务:经理,电话:XXXX。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XX年XX月XX日,原告与被告签订《XX合同》,被告购买原告方钢材八十余吨,后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仅支付部分款货款,尚欠原告钢材款XXXX元,按照约定被告违约应支付违约金,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有限公司(加盖红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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