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http://lwgcqfy.sdcourt.gov.cn<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司法公开 > 审判流程公开平台 > 诉讼指南 > 文书格式

民事起诉状(追索抚养费纠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19日   作者: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王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住XXX区XXX街XX号。身份证号:XXXX。

  法定代理人:李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住XXX区XXX街XX号。身份证号:XXXX,联系电话:XXXX,系原告之母。

  被告:王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住XX区XX大街XX号,XX厂工人。身份证号:XXXX, 联系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王某每月按其月收入的XX%支付支付抚养费,至原告年满十八周岁。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母亲与被告经人介绍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原告于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XX年XX月XX日,原告母亲与被告协议离婚,约定由母亲李某抚养孩子,由被告王某支付抚养费。因被告一直未给孩子抚养费,为此原告特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

  此致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王某

  年  月   日

关闭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