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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定济南市乾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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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作者: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 ||
2024年6月5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0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执行移送破产审查之申请人济南市乾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我院审理该案,我院于2024年6月18日立案(2024)鲁0117破1号。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通过机构自愿报名并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采取竞争的方式指定管理人。 一、公司基本情况 济南市乾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30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登记机关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376484991XX,经营范围:C型钢、Z型钢、冷弯型钢。焊管的压延加工销售;冲压件、汽车配件(发动机除外)的加工销售;冷轧带钢的生产销售;废旧金属回收;钢材、木材、建筑装饰材料、有色金属(不含贵重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光亮带、烤蓝带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3年6月4日,原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莱中商初字第34号、36号民事调解书,分别确认:济南市乾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欠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00万元及利息、本金500万元及利息。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6日向原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两份调解书,该院指定钢城区法院执行。钢城区法院于2014年7月14日立案执行,案号分别为(2014)钢执字第490号、492号。济南市乾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共涉已知执行案件8件,执行标的57358120元,大部分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3年3月27日,济南市乾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解散公司并成立了由该公司股东及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组成的清算组,并于同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清算组备案信息及发布申报债权公告。2023年5月25日,清算组出具《清算报告》在名,经聘请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审计、评估,截至2023年4月20日,济南市乾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078209.75元,主要为土地、房屋及设备,负债为83521958.23元。 2024年1月12日钢城区法院作出(2014)钢执字第490、492号决定书,决定将济南市乾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移动破产审查。济南市中级人法院于2024年6月5日裁定受理该案,并指定钢城区法院审理。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单》中济南地区中介机构一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和其从业人员近3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申报机构需在济南市钢城区设立办公场所。 三、申报材料 (一)本机构的规模、业绩及其破产团队建设及执业保险等情况; (二)本机构破产团队负责人、拟委派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项目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三)拟派出管理人团队常驻人员的执业证号、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人民法院组织破产培训、破产管理人协会组织破产培训的相关证明; (四)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五)中介机构参与竞争的优势; (六)担任管理人的工作思路。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若有意成为本案管理人的机构,请于2024年6月27日前将上述材料递交至本院(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我院,并电话告知),定于2024年6月28日下午14:30在钢城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评审会议,在上述期限内不报名者,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76880067 电子邮箱: 13806340308@139.com 邮寄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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