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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全区八个重点工作指挥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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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14日 作者: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 ||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为全区八个重点工作指挥部 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
一、城乡建设工作服务保障组 (一)工作职责 为钢城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编制、道路提升改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建工程、路网优化、生态屏障、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等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工作任务 1. 优化城乡项目建设环境。依法打击严重损害城乡重点项目建设、阻挠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犯罪活动,严惩发生在重点项目周边的盗窃、寻衅滋事等破坏治安秩序犯罪。依法严惩挪用、诈骗、侵占城乡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犯罪,保护国有资产和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 促进城乡规划合理布局。依法审理城乡建设中的行政许可、项目规划、项目审批、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行政机关加强对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的管控,保障城市功能完善、布局优化、开发有序。 3. 助推城市建设有序实施。稳妥审理建设工程合同案件,加大对招标投标法的贯彻力度,妥善处理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不具备法定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妥善处理因资金困难产生的拖欠工程款案件,统筹协调各方当事人利益,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实现当事人双赢、多赢的结果。 (三)人员组成 组长:孙 宁 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成员:杜 伟 区法院刑庭庭长 刘 萍 区法院行政庭庭长 联系人:杜 伟(联系方式:13002765999) 二、精品钢生产基地工作服务保障组 (一)工作职责 为钢城区打造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的“南翼”,打造“智造济南”重要节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工作任务 1. 完善服务莱钢联系机制。建立“送法进企业”制度,院领导带头经常深入莱钢等国有和骨干企业走访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认真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2. 优化涉企诉讼服务模式。设立巡回诉讼点,集立案、审判、信访、执行于一体,定期巡回办案,方便莱钢等国有和骨干企业及其职工诉讼。完善“绿色通道”,对涉莱钢等国有和骨干企业的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减轻企业诉累。加强和规范“诉讼服务文明窗口”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岗位负责等制度,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3. 严厉打击涉企刑事犯罪。坚决依法惩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犯罪,制裁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哄抢、盗窃、破坏或者故意毁坏莱钢等国有和骨干企业生产资料、设备的犯罪;依法严惩贪污、挪用、诈骗、侵占国有企业资金的犯罪,保护莱钢等国有和骨干企业资产不受侵犯。 4. 妥善调处涉企商事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妥善调处涉及莱钢等国有和骨干企业的案件。依法审理买卖、保险等合同纠纷案件,促进诚信交易和市场运行规范。贯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经营发展并重”的平衡保护理念,积极应对因企业裁员、减薪导致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力争在促进就业、企业生存、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之间实现多赢。 5. 和谐协调行政争议。依法审理好涉及莱钢等国有和骨干企业的行政案件,坚决制止各种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其他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妥善审理好征地、拆迁等行政诉讼案件,既要支持政府合法的征地、拆迁行政行为,又要防止因案件审理不当而发生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6 灵活执行涉企纠纷。对涉及莱钢等国有和骨干企业的执行案件,既要坚持严格执法,又要讲究执行方法和效果。对涉及莱钢等国有和骨干企业债权的执行,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化手段和执行指挥系统,加大对被执行人和财产的查控力度,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进一步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迫使其自动履行执行义务。对涉及莱钢等国有和骨干企业债务的执行,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查明企业的财产和生产经营状况,尽可能采取人性化执行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采用转让无形资产、劳务抵债、放水养鱼等方式,努力实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双赢。 (三)人员组成 组长:王兆栋 区法院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成员:谢纪贤 区法院民庭庭长 张玉海 区法院开发区法庭庭长 联系人:谢纪贤(联系方式:13561737666) 三、产业提升工作服务保障组 (一)工作职责 为钢城区实施产业提升行动,打造钢铁精品加工、新材料、绿色装配式建筑、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核心产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工作任务 1. 依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围绕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公用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妥善运用司法手段解决可能出现的用地、资金等问题,确保重大项目顺利落地建设。严厉打击针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犯罪活动,依法审理好因重点项目引发的各类投资纠纷,保护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及时化解重点项目建设中引发的行政争议,依法审理好相关的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等案件,促进重大项目建设投产。 2.依法推动产业改造升级。妥善审理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各类案件,依法积极引导落后企业、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退出市场,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依法办理企业破产案件和强制清算案件,细化、简化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提高破产案件审理质效。依法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重整、和解申请,运用企业重整、和解制度,帮助和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依法审理好重点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在“机器换工”过程中引发的劳动争议等纠纷,切实保障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产业智能化改造。 3. 依法推进绿色发展。依法严惩乱砍滥伐、乱采滥挖矿产资源、非法占用农用地、制污排污等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审理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物权、合同和侵权案件,推动资源利用向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环境友好转变。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人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善生态审判工作机制,规范和完善复植补种等恢复性司法机制,稳妥开展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加快推进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受益的绿色化司法保障机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三)人员组成 组长:苗成军 区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成员:刘 萍 区法院行政庭庭长 王 健 区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联系人:刘 萍(联系方式:15066347009) 四、“双招双引”工作服务保障组 (一)工作职责 围绕钢城区“双招双引”工作,加大审判执行力度,为全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工作任务 1. 强化服务理念。加强组织领导,牢固确立“审判是服务,服务不仅仅是审判”的理念,用最强的审判力量、最大的审判力度服务保障招商引资;坚持能动司法,及时了解项目建设中的法律需求,帮助解决法律难题,对涉及重大项目的敏感、突发案件和纠纷做好预研预判,提出司法建议,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2. 优化发展环境。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的民商事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执;做好风险评估,准确、全面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告知,积极引导涉项目和招商案件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减少诉累;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司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司法公信,为全区招商引资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 3.强化执法办案。依法严惩破坏“双招双引”项目建设的各类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涉民生的行政案件,创优投资环境;提升审判效果,以发展的观念、创新的方法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新纠纷,避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加大执行力度,依法灵活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最大限度维护和促进企业生产,确保执行效果。 (三)人员组成 组长:刘 峰 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成员:张振华 区法院办公室主任 韩成玉 区法院审监庭庭长 联系人:张振华(联系方式:13963480299) 五、乡村振兴工作服务保障组 (一)工作职责 围绕钢城区乡村振兴年度重点目标,聚焦“五个振兴”要求,为高标准、高起点打造“齐鲁样板”的钢城模板贡献钢城法院力量。 (二)工作任务 1. 守卫平安乡村。妥善审理破坏农村社会秩序、扰乱农业市场秩序等各类涉农刑事案件,认真开展涉农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处乡村涉赌博、毒品、传销及淫秽等高发犯罪,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毒害农村安定的犯罪行为;高度关注农村“小微权力”腐败案件,密切与公安、检察及监察等部门衔接配合,严厉整治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农民惠农补贴及扶贫领域的“农民身边腐败”行为,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三)人员组成 组长:焦 克 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成员:毕研雷 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一庭庭长 周光亮 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二庭庭长 联系人:毕研雷(联系方式:13963436650) 六、党的建设工作服务保障组 (一)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研究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区法院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任务 1.提升干警素能。强化政治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施“干部素质对标提升工程”,出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全方位提高干警综合素能。 3. 规范党建工作。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开展党务督查,加大对党建重点任务的督查力度。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等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组织党员进社区等。开展党务督查,梳理问题,谈心谈话,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立行立改,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好支部党建工作。 5. 加强作风建设。以区委第五轮巡察工作为契机,聚焦全面从严、依规治党,认真解决干警司法作风不严、司法行为不公等突出问题,为加快建设“富强和谐绿色新钢城”提供坚强保证。 (三)人员组成 组长:王文学 区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 成员:展军华 区法院第一党支部支部书记 李 雷 区法院第二党支部支部书记 王 健 区法院第三党支部支部书记 联系人:李 雷(联系方式:15163465075) 七、社会稳定与民生工作服务保障组 (一)工作职责 在区委坚强领导下,下大气力化解信访积案,依法打击非正常上访行为,推动落实治本措施和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1. 完善信访接访制度。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把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全院目标管理内容。严格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院领导包案制度,全力化解信访积案。 4. 依法维护民生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领域案件,让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更多矛盾纠纷以非诉方式解决。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攻克执行难题。 (三)人员组成 组长:陈 波 区法院审委会专委 成员:王 健 区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董虹宇 区法院颜庄法庭庭长 联系人:王 健(联系方式:13563469978) 八、生态环境工作服务保障组 (一)工作职责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的工作大局,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法院的各项工作,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工作任务 1. 强化法院审判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依法严惩污染环境、乱砍滥伐、滥捕野生动物、乱踩滥挖矿产资源、非法占用农用地、制污排污等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按照“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妥善处理好生态保护相关民事纠纷案件。依法受理和审查环境资源行政案件和行政非诉案件。 2. 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提升法律援助水平。畅通生态文明建设审判执行绿色通道,正确贯彻环境公益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加大对环境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力度。重点监测全区资源开发利用和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到环境保护上来,利用社会大众的力量来保护人民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 3. 建立完善联动机制,落实牵头单位职责。定期与公安、检察、环保、林业、土地、水务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环境违法案件的受理、调查线索、移送犯罪案件的办理情况、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工作目标和措施制定等进行沟通协调。主动参与区委、区政府及环保组织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开展环境审判综合调研活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纠纷实行提前介入,争取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4. 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加大对依法打击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自觉地遵守环保法规。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院”的“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生态问题。 (三)人员组成 组长:李宝生 区法院审委会专委 成员:朱美荣 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董虹宇 区法院颜庄法庭庭长 联系人:朱美荣(联系方式:13563483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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