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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区法院2020年度普法数据及履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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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28日 作者: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 ||
按照济南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等要求,现将本单位2020年度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部署普法工作情况 (一)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持内外联动,完善宣传平台,不断增强宣传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打造法治宣传阵地。以审管办(研究室)为核心,设立专人负责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官网的信息维护与管理,定期发布宣传稿件、组织法治宣讲活动。集合30名网络阅评员力量,定期开展培训练兵,强化舆情监控与引导能力,发挥人人皆是信息员的作用。二是实现纵横两向联动。在横向上,与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共同构建网络舆情查控体系;在纵向上,与上级法院、兄弟法院互联互通,实现科技、信息、经验分享加成,在有效联动中产生“1+1>2”的实效。 (二)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召开会议对普法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使普法宣传工作有目标、有步骤、有措施、有进度,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加强监督考核,将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建立宣传绩效考评机制,做到责任明确,目标具体,保证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二、重点对象学法考法情况 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3场次。主要活动具体情况: 1、4月20,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6月29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法典》实施宣讲辅导; 3、12月4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宗教事务条例》; 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情况 (一)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宣传,共计4场次,受众5000余人次。 主要活动具体情况:11月30日,在张庄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50余人次;12月4日,为钢城区实验幼儿园180余名师生开展幼儿“防拐骗”讲座;12月5日,为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70余名职工宣讲《民法典》;12月9日为政协工作人员及政协委员宣讲《民法典》;12月23日为莱钢金鼎公司150余名职工宣讲《民法典》。 (二)组织开展“法治六进活动” 积极开展送法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在党组书记、院长带领下,选派优秀法官,为人大代表、区委组织部、全区行政执法人员、铁车中学、辛庄中学、莱钢集团银山型钢板带厂、莱芜农商银行、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等宣讲民法典及法律知识11场次。主要活动情况:毕研雷于5月25日、6月3日、6月15日为农商银行、钢城工商银行、莱商银行(莱芜支行)开展普法讲座;孙燕于8月7日上午、下午为莱钢集团银山型钢板带厂、区委组织部、法院全体干警宣讲《民法典》;刘萍于9月4日上午为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作行政执法辅导报告;苏友芹于10月28日为钢城区辛庄街道中心中学、钢城区辛庄街道铁车中学开展校园安全讲座;10月9日,院领导为全区人大代表讲解《民法典》。 四、以案释法情况 (一)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审判环节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当事人有理说在法庭、辩在法庭,把好证据关、事实关,通过一一陈述、法庭辩论、法官审理,把法庭打造成普法宣传的主战场。加快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对于当事人要求调解、适合调解的案件,积极开展调解纠纷工作,做好案件答疑,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 (二)发布典型案例。组织微博庭审直播15场次,收看近10万人次,齐鲁电视台、济南电视台等播出案例18期。 (三)组织案件旁听庭审活动。受疫情影响,组织开展现场旁听庭审活动1次,参与20余人次。具体情况:6月4日,组织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庭审观摩。 五、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一)创作法治文艺作品。制作普法微视频《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司法确认》等40余部。7月份,为做好《民法典》宣传工作,在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省高院、市中院指导下,组织拍摄“个人隐私权保护”情景剧——《她决定相亲以后》。 (二)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利用“两微一端”、报刊、网站等及时发布重大要案信息和法院工作动态,在纸媒报刊发布稿件25篇,在中国法院网等网络平台发布稿件250篇,在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信息1.1万余条。 钢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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