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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遗产怎样分配?看法院这样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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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31日 作者: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 ||
再婚家庭遗产怎样分配?孙辈有直接继承权吗?遗产范围应该怎么划定?近日,钢城区法院审结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 据悉,早年何某(化名,以下人物均是化名)与汪某登记结婚,二人婚后育有两子,长子何大,次子何小,后汪某去世,何某与张某再婚,张某未成年女儿张小某与何某、张某一起生活。后何小病故,但育有一子何小小。何某于2020年病故,未留下遗嘱。为此张某特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何某的遗产,其中包括两处房产。各方对于遗产范围、再婚子女继承等问题各方调解分歧较大,调解未果。 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各方当事人细致沟通,并向银行、房管局等部门,及相关证人调取、核实了何某的财产情况。在充分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对此案及时作出了判决。 鉴于何某、汪某均未留有遗嘱、遗赠,因此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何某之子何小先于何某去世,故何小小作为何小之子代位继承。争议财产中一处房产属于何某与汪某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福利房,该房的二分之一属于汪某的遗产,此部分由何某、何大、何小小作为汪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分别继承该房产的六分之一份额。除该房产外其他争议财产属于何某与张某的共同财产,一半归属张某所有,另一半财产份额以及何某对前述房产享有的三分之二份额,由张某、何大、何小小、张小某各按照均等比例继承。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该案审结后,张某来到法院,将一面“执法公正,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承办法官手中,连连表示感谢:“感谢法官公正公平审理,困扰我三年之久的心事终于能放下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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