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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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10日 |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2月24日在济南市莱芜区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以来,区法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65080件,结案66004件,结案率始终保持全市法院前3名。2021年受理各类案件14949件,同比上升3.08%。结案率95.71%,位居全市法院第1名。 一、切实履行审判职责,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204件,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判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3件90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41人,重刑率达45.56%。审理了全省首起“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得到省、市、区各级领导肯定。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共判处罚金1895.2万元,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率100%,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2名干警荣获“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称号;严惩危害群众生产生活犯罪,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1367件,审结危害食品安全、集资诈骗等犯罪71件,让人民群众“菜篮子”“钱袋子”更加安全;审结某银行原董事长李敏实贪污受贿、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诚受贿、某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唐纪荣职务侵占等职务犯罪案件43件62人,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判处未成年人犯罪18人,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用法治力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弘扬契约精神,审结商事案件18756件,依法保障诚信经营。审结合同纠纷17563件,成功调解泰钢集团和中国一重公司的系列纠纷等案件,修复企业合作关系;为全区经济发展出台专门服务保障意见,被市、区领导批示肯定;积极为重工建设项目、雪野湖片区拆迁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审结涉重工项目行政争议128件,助力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在2021年营商环境指标评价中,与法院工作相关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和破产审判工作指标均为满分,执行合同指标为优秀等级;加强对创新成果的保护,跨区域管辖四个区知识产权纠纷,审结案件553件,打造鼓励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 强化司法疫情应对。通过互联网开展庭审347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实现了“审判不打烊、公正不掉线”;参与各类疫情防控活动400余人次,下沉一线抗疫170人,履行疫情防控社会责任;依法惩治涉疫情犯罪,我院审理的山东首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庭审被中央电视台等160余家媒体直播报道,全网新闻阅读量2.1亿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20年度精品案例;依法将136家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失信名单中移除,解除限制消费953人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妥善应对疫情冲击。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案件1361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713件,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审结涉城中村项目拆迁纠纷123件,促进城市综合治理法治化;深化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跨地域管辖历城、章丘等地行政纠纷,审结案件47件;针对涉及重大项目、民生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案件,采取联合约谈、协调和解等措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1件;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每年召开联席会议,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2021年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二、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妥善审理涉民生纠纷。审结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纠纷374件,强化人格尊严保护;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纠纷4846件,促进家庭和谐;审结所有权确认、排除妨害等物权纠纷801件,强化产权保护;审结劳动争议1236件,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又维护用人单位的生存发展;审结商品房买卖、物业纠纷1579件,灵活运用司法确认方式解决群体性纠纷,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审结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3028件,依法适用城乡统一的赔偿标准,体现对生命健康权的平等保护;涉诉信访专项治理常态化,实行院领导包案,认真落实院庭长首接负责制,化解涉诉信访积案36件,涉诉信访赴省和进京访数量呈现下降态势;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的2起案件入选济南法院2019年度、2020年度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全面升级诉讼服务。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诉讼服务从实体向网络和移动终端辐射,2021年网上立案率达100%;依托线上证据交换平台,引导当事人线上举证、质证,庭审时间平均缩短15%,减轻当事人讼累;建成后的诉讼服务中心具备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等功能,实现“一次办好”“一地办好”;电子送达法律文书149979次,网上免费公告送达1394条,有效降低“老百姓”诉讼成本。 切实维护胜诉权益。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共执结案件19504件,执行到位43.21亿元。其中,2021年执结4831件,执结率97.4%,列全市法院第1名,全省法院第8名;发布失信名单1.2万人次,限制消费2.3万人次,司法拘传、拘留734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4人,督促5千余人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春雷执行、夏日雷霆、暖冬执行等专项执行活动35次;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提升执行信息化智能水平,网络查控案件2万余件。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拍卖成交金额2.17亿元,溢价率9.28%。新增不动产、机动车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不动产、机动车的线上查询、查封。 有力服务基层治理。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资深法官走进泰钢、九羊等企业、学校、社区开展宪法、民法典等送法活动72次;传播司法正能量,在我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账号发稿1400余篇,在新华社、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媒体发稿23篇,12部微视频在学习强国、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播出,1部微视频在全国法院第8届“金法槌奖”微电影微视频评选中获奖;服务乡村振兴,审结涉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权益、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176件;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活动,选派优秀干警担任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发展,结对帮扶贫困户263户,助推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三、统筹推进体制创新,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的基础上,将内设机构从原有的27个整合为10个,优化资源配置,激发了法官的工作活力,人均办案数同比5年前增长87.1%,办案天数同比缩短44.8%;院庭长带头办案37072件,同时强化审判管理,对临期、超期案件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办案质量;以员额法官为中心,实行“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新型审判团队组合模式,组建了56个独任制审判团队,其中3个团队一年办案破千。 开展繁简分流改革。围绕“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等改革任务,创新的“全融合调解”经验模式在《山东法制报》头版刊发。2021年,小额诉讼审理天数为8.92天,简易程序适用率94.68%,独任制适用率99.09%,司法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数593件,位列全市法院第1名,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强化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优化网上立案、审判、执行办公系统,实现了数据的实时统计、实时更新和互联互通,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云端”办案成为工作新常态;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应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51395份,开展庭审直播6969次,让司法更加阳光。 推进诉源治理改革。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特邀调解工作机制,选聘特约调解组织24家,特约调解员72名,遍及各行业、各团体、各乡镇,方便当事人选择;加强与人民调解等非诉解纷机构的协作配合,形成“调解+速裁”“听证+鉴定+调解”等模式,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共委托调解15480件,调解成功9194件,诉前分流效果逐年提升,2021年实现民商事一审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 四、狠抓法院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到首位。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制度,打造“一体三心四点”党建工作法,建成法院党建活动基地,推行线上线下联动学习教育模式,干警政治意识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不断提升。 把司法能力建设当成重点。强化专业训练,开展刑事诉讼法、民法典法官讲堂等专题系统学习60余次;坚持开展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获得市级以上论文、案例、裁判文书表彰26次;组织各类专业学习研讨100余次,1名法官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把纪律作风建设挺在前面。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树立“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鲜明导向,聚焦整治顽瘴痼疾,采取“6+N”的形式,下大力气整治超期发放执行案款等问题,顽瘴痼疾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认真接受政治巡察、司法巡查,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认真执行“三个规定”,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动力。坚决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区人大汇报工作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到院调研、参与执行,虚心接受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大力弘扬司法民主,陪审员参审率100%;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及时办理回复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7场次。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区法院牢记宗旨、勇于担当、不负使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法院集体和法官个人共受到区级以上表彰70次,市级以上表彰33次,省级以上表彰14次,羊里法庭荣获“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执行局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城西法庭庭长亓民川在建党百年之际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各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的监督帮助、各位政协委员的建言献策。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队伍素质、工作机制与新形势下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还存有差距;二是完成的各项审判执行任务以及审判执行质效指标之间的进展还不平衡;三是智慧法院建设的应用水平和能力尚有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判能力现代化发展;四是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领导、关心和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新一届区委、区政府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莱芜的重要一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济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和“三个走在前”总航标,认真贯彻区委“生态立区、工业强区、创新兴区”发展战略,担当新使命、砥砺新征程、推动新发展,为我区打造“黄河流域先进制造业中心”和“省会城市副中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加强法院政治建设上取得新成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法院工作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等制度,确保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继续推进单位创品牌、支部创五星、党员创标兵“三创联动”工作,不断推动党建和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把党建工作的组织资源、组织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的不竭动力;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各方面监督,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巨大优越性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强化“争创全国法治建设示范区”的使命担当。 二是坚持服务全区大局,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奉献新作为。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新莱芜”大局,时时聚焦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出台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二十条具体措施,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严厉打击电信诈骗和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围绕先进材料、高端装备智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主导产业建设,主动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回应司法需求,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依法服务保障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妥善化解生产、分配、流通、消费领域纠纷,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平等保护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及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支持创业创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助力企业打造“莱芜品牌”;落实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意见,积极审理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新型案件;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挥审前和解中心作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做好“三级两会”等重大敏感时期的涉诉信访工作,坚决维护莱芜安全稳定。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上推出新举措。巩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机制,优化诉讼服务方式,努力解决群众打官司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大对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合法权益保护力度,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巩固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成果,畅通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在促进严格公正司法上实现新突破。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明确基层法院“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的定位,认真落实改革要求;继续健全司法权运行管理机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压实院庭长职责,细化“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对法官履职的监督制约,健全案件质量评查、目标责任考核、法官惩戒与纪检监察的程序衔接,推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深度参与诉源治理,努力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全业务协同办理、全系统互联互通、全方位智能服务,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在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上展示新形象。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狠抓教育整顿建章立制成果落实;持续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完善分类培训和实践锻炼机制,加快培养高素质人才及后备力量;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按照“严真细实快”的要求,对标对表先进,牢固树立争先意识,发扬“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豪气,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完善干警轮岗交流等制度机制,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倡廉,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莱芜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省、市委已经发出“动员令”,区委已经奏响“集结号”,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一以贯之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向未来、笃行不殆谱新篇,努力把区法院工作继续推向前进、争创一流,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莱芜、争当新时代强省会建设发展“排头兵”,贡献出法治智慧、司法力量和法院担当!不负新莱芜时代、不负新莱芜人民,以优异答卷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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