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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08日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518日在济南市莱芜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院长  赵景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区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集中精力抓办案、推进创新提质效、严格管理树形象,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受理各类案件15211件,结案14312件,同比分别上升21.49%和23.08%,收结案数量均创历史新高;不断提高办案效率,法官平均办案天数53天,分列全省法院第17位、全市法院第2位。省法院院长张甲天、济南中院院长张爱云先后到我院视察指导,肯定工作成绩。

   一、全面强化党的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以理论提升推动工作成效。

   一是全面推进主题教育。聚焦主线,抓住关键,领导班子示范引领,撰写心得体会、研讨发言102篇,上党课6次,撰写调研报告6篇,提出改进工作建议32条;开展革命传统、形势政策和警示教育4次,受教育人员400余人次;深刻检视整改问题,向党委、政府、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等发出征求意见函,形成问题清单总数6个、立说立行整改4个,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主题教育成效初显,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60件,同比增长18.72%;结案率94.16%,排名全市第4。

   二是扎实推进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审结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1件65人,在全市13个基层法院数量最多;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23人,重刑率达41.82%。在区委、区委政法委的指挥下,在区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圆满完成被告人庞允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审理工作,该案是全省成功判决的第一起从事“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24名被告人全部判处实刑,骨干分子均获刑16年以上,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发贺电鼓励,市、区两级领导予以批示肯定。

   三是持续推进政治建设。健全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抓、机关党委组织协调、业务部门“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组带头学习,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院长讲党课等活动14次;认真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在区委领导下积极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和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出台努力营造“四个环境”为全区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济南中院、区委领导批示肯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狠抓阵地建设,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2334条,《中国消费者报》《人民法院报》《山东商报》《济南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区法院工作179次,其中省级以上55次,向社会传递了法治正能量。

   二、立足本职主动作为,为发展大局保驾护航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找准服务中心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贯彻落实区委部署。

   一是依法惩治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刑事案件556件。审结近年来首起组织偷越国(边)境案,保障了国家安全;依法惩处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伤害、抢劫、诈骗等犯罪116件;维护交通秩序,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229件;保障金融安全,审结被告人焉兆勇等通过“51天天乐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不等并处罚金;回应群众关切,审结涉环境污染、涉食品安全犯罪4件,保护了青山绿水和舌尖上的安全;审结监察委移送涉农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件,为反腐败斗争和扶贫攻坚提供了坚实保障;依法封存9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帮助失足青少年校正了人生航向。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增强行动自觉,推进产权保护,守护诚实信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合同纠纷466件,维护诚信市场秩序;审结涉金融纠纷1939件,引导融资市场健康发展;审结建设工程纠纷195件,妥善处理开发商、建筑商、工人和购房人多方利益关系;审结知识产权纠纷86件,服务创新莱芜建设;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4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增长58%,夯实了营商环境根基,推进了法治莱芜建设。

   三是提升执行水平。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规范案件执行,督促办案进度,执行结案5866件,同比上升46%;执行到位标的额14.7亿元,同比上升31%;优化内部职权配置,加强事务性工作集约化处理,依托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办理财产查封手续1600余次,提高了执行效率;持续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拘留、拘传被执行人231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2人次;完善失信惩戒系统,限制出入境3人次,审核“两代表一委员”任职资格800余人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471例,发布限制高消费6144人次,共有343名被执行人慑于压力履行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效果逐步显现;为阿尔普尔节能装备有限公司追回外地欠款、为42名农民工执行拖欠工资等4起典型案件被“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信息网”报道,营造了崇尚法治、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民生权益保护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一是促进和谐发展。审结家事纠纷856件,引导当事人修补亲情关系;审结房屋预售、买卖租赁和拆迁纠纷370件,寻找诉求结合点,依法分配各方利益;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1176件、物业合同纠纷103件、劳动争议纠纷80件,引导理性维权;审结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35件,妥善处理方下镇20名村民与合作社的群体性纠纷,有力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二是推进服务升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两个“一站式”建设,在服务大厅设立7个功能区10个服务窗口,成立诉前调解、立案受理、送达保全、案件速裁等6个专业法官团队。2019年12月底,在处理恒大名都置业有限公司与66名购房人群体性纠纷中,两天内通过司法确认方式一揽子化解矛盾,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推动诉讼服务从实体向网络和移动终端辐射,当事人可通过网络和微信办理网上立案等20余项诉讼事务,实现服务“24小时不打烊”,网上立案率全市第1。

   三是落实惠民举措。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1.3万份,开展庭审直播1535次,司法更加阳光;法官走进学校、企业、社区和农村开展法律宣讲等活动27次,提升了群众法治意识;实行执行案件当事人首次约谈制度,接待当事人260余人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54人次,初信初访办结率92%;向困难群众实施司法救助26.7万元,传递了司法温度。

   四、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

   狠抓改革任务精准落地,着力破解影响人民满意、制约司法质效的机制性障碍。

   一是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院庭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审结案件5946件,占结案总数的41.55%;召开专业法官会议42次,为法官裁判案件提供智力支持;发布审判管理月报12份,通过流程管理、节点监控、发改评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服判息诉率全市第5。

   二是推进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与人民调解等非诉解纷机构的协作配合,促进纠纷源头治理。加大委托人民调解力度,共委托调解案件2361件,成功调解1713件,成功率达到72.55%;推进特邀调解工作机制,选聘特约调解组织24家,特约调解员72名,遍及各行业、各团体、各乡镇,方便当事人选择;完善公证参与诉讼服务机制,委托公证机关成功送达法律文书479件,出具公证报告629份。

   三是推进办案机制改革创新。刑事审判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审结449件认罪认罚案件;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审结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全部获得法律帮助;严格落实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议公诉机关撤回起诉3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追究,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民商事审判中,依托道路交通纠纷“网络一体化处理平台”,审理交通事故纠纷216件,打通法院、交警、保险公司之间信息壁垒,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被济南中院通报表扬。行政审判中,与区司法局共同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把“官民矛盾”化解在开庭之前,推动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执行工作中,引入山东产权交易参与财产处置,推进财产处置专业化,网络司法拍卖69件,成交金额2600余万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39万元。

   五、强化从严管理,全力打造忠诚为民队伍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提出的“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的要求,树立“实在、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法官亓民川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是全市法院系统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干警,并作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事迹宣讲团成员多次到济南各区县和市直机关进行宣讲;法官陈爱军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13名法官按期晋升等级,并补充员额法官1名。

   二是持续正风肃纪。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各级党委意见,严格规范了公文会议、经费使用、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事务;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每名班子成员联系一个基层法庭,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办案一线调研16次。

   三是严守廉政底线。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传导压力夯实责任;部署“廉洁司法、担当作为”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开展3次审务督察和明察暗访,组织全体干警到山东省廉政教育馆参观,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编发廉政通报和廉政短信17次,抓实预防工作。

   六、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等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完成200名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在区委统战部召开党外人士情况通报会上,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2019年度法院工作,听取了意见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邀请检察长参加审委会3次,进一步畅通了法律监督渠道。

   各位代表,2019年区法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法院集体和法官个人共受到区级以上表彰24次。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法院各项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去年以来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一是受理案件数持续增长,人案矛盾更加突出;二是在提升审判质效尤其是效率方面还要多作探索;三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对此,我们将加强研判、找准原因、切实改进。

   2020年伊始,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区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统筹兼顾抓好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积极参与全区联防联控,派出党员干警900余人次下沉基层一线,扎实开展社区服务、摸排登记、网格化管控等工作;发布诉讼服务场所暂停和恢复的公告,推进线上办案模式,确保及时化解矛盾纠纷。1至4月,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794件,结案3211件。其中,网上立案3383件,互联网开庭51件,线上执结案件425件,执行到位金额1.15亿元。积极服务和促进复工复产,审结商事纠纷742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审结全省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该案庭审被中央电视台、中国法院网等160余家媒体直播报道,全网新闻阅读量2.1亿次,被最高法院评为2020年度精品案例。

   今年是莱芜在省会争先进位的关键之年,区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开展“标准提升年”“工作落实年”活动为载体,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创造一流业绩,为打造“省会副中心”“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南翼”、建设幸福和谐新莱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在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上树立更高标准。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着力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让区委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党组织,为推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更大作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重工项目等全区重要工作、重点项目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企业营造公平公正、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依法审理各类民生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彰显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

   三是在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上谋求更大突破。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院庭长的监督管理作用,强化审判全流程的监管;加快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高化解效率、降低化解成本;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提高诉讼服务智能化水平,继续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工作,不断满足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四是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过硬队伍上展现更新面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拓宽监督渠道、解决突出问题、创新管理手段、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干警把握社会大局的政治定力、正确适用法律的办案能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能力,积极应对新要求新挑战。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法院将在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莱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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