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定济南市莱芜连云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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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26日 | ||
关于指定济南市莱芜连云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公告 2022年5月6日,本院立案登记济南市莱芜连云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芜连云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案,经审查,拟立案受理。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通过机构自愿报名并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采取竞争的方式指定管理人。 一、公司基本情况 莱芜连云公司系一家民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8日,登记机关为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股东为徐众英(持股比例46%,认缴)、李香笃(持股比例54%,认缴)。主要经营范围为水泥机械设备、环保设备、农业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金属、非金属磨球、耐磨材料及水泥掺合料的加工销售;钢结构工程、彩钢板安装工程、工业电气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施工;钢材、建材、电线电缆、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等。 该公司目前已经停止经营,职工基本全部离职,不再具有继续生产经营的条件;根据财务审计报告和生效债权文书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清偿依法成立且履行期限届满的合法债务,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已丧失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单》中济南地区中介机构一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和其从业人员近3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申报机构需在济南市莱芜区设立办公场所。 三、申报材料 (一)本机构的规模、业绩及其破产团队建设及执业保险等情况; (二)本机构破产团队负责人、拟委派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项目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三)拟派出管理人团队常驻人员的执业证号、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人民法院组织破产培训、破产管理人协会组织破产培训的相关证明; (四)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五)中介机构参与竞争的优势; (六)担任管理人的工作思路;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若有意成为本案管理人的机构,请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递交至本院,5月31日上午9:00在本院第712会议室召开评审会议,在上述期限内不报名者,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报名地址: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 联系人:李姮 联系电话:76221869 16606346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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