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定莱芜顺风光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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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21日 | ||
2022年7月13日,本院立案登记科誉高瞻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对莱芜顺风光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案,经审查,拟立案受理。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通过机构自愿报名并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采取竞争的方式指定管理人。 一、公司基本情况 菜芜顺风光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芜顺风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9日,股东为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郝国强。经营范围包括: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光伏产品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安装及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注册地址山东省菜芜高新区汇源大街108号,登记机关为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菜芜顺风公司目前董事、监事均已离职,不再正常履行管理职责,该公司书面同意破产清算。根据生效债权文书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清偿依法成立且履行期限届满的合法债务,已丧失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单》中济南地区中介机构一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和其从业人员近3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申报机构需在济南市莱芜区设立办公场所。 三、申报材料 (一)本机构的规模、业绩及其破产团队建设及执业保险等情况; (二)本机构破产团队负责人、拟委派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项目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三)拟派出管理人团队常驻人员的执业证号、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人民法院组织破产培训、破产管理人协会组织破产培训的相关证明; (四)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五)中介机构参与竞争的优势; (六)担任管理人的工作思路;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若有意成为本案管理人的机构,请于2022年7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递交至本院,7月26日下午14:30在本院第712会议室召开评审会议,在上述期限内不报名者,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报名地址: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 联系人:孙启星 联系电话:16606346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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