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关于王子纺织等8家关联企业、泰山纸业等7家关联企业破产清算案竞争选任专业清算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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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09日 | ||
本院分别于2007年11月、2010年8月裁定受理王子纺织等8家关联企业、泰山纸业等7家关联企业破产清算案,并指定破产受理时的清算组为管理人。因上述案件社会影响重大、法律关系复杂以及清算组现无专业清算机构等原因,经管理人书面申请,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本院决定采用竞争方式选任专业清算机构。 一、企业基本情况(详见债务人企业情况说明:关于王子纺织等8家关联企业、泰山纸业等7家关联企业破产清算案的情况说明)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单》中的一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和其从业人员近3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申报机构需在济南市莱芜区设立办公场所。 三、申报材料 1.本机构的规模、业绩及其破产团队建设及执业保险等情况; 2.本机构破产团队负责人、拟委派团队项目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3.拟派出团队常驻人员的执业证号、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人民法院组织破产培训、破产管理人协会组织破产培训的相关证明; 4.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成员情形的声明; 5.中介机构参与竞争的优势; 6.针对两案的清算思路、结案时限(重点)。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若有意成为本案管理人成员的机构,请于2022年11月16日前将包含上述申报材料在内的《陈述意见书》递交至本院技术室,11月18日上午9:00在本院第712会议室召开评审会议。参与竞争的中介机构应派出1-3人参加评审会,陈述竞选意见、结案思路并接受询问,其中作为主陈述人的派出人员必须是中介机构的负责人、中介机构破产团队负责人或拟委派管理人团队项目负责人。在上述期限内不报名者,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报名地址: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 联系人:孙启星(主任) 联系电话:0531-76211262 16606346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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