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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干戈为玉帛 本诉反诉争议大 法官调解化纠纷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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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我方已按合同约定提供包装盒、外包装袋、画册等产品,你方应支付相应货款。”

  被告:“原告提供的礼盒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了我公司会议期间的正常使用,给我公司带来了不良影响。”

  原告:“被告提及的不符合合同约定,不符合哪项约定、不符合哪项标准,均为未明确回答。”

  被告:“我方提出反诉,因原告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返还已付货款。”

  被告:“我方要求对案涉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进行鉴定。

  这剑拔弩张、互不相让的一幕,发生在农高区法庭审理的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的庭审现场。”

  承办法官张蒙经庭后调查核实,涉案包装盒、包装袋等确实存在相关国家标准,但货物已在被告公司存放数月,启动鉴定程序后可能存在一定阻碍,难以达到鉴定目的。承办团队充分结合两家公司的现实情况,考虑到双方既往的合作关系,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方法。

  承办团队及时跟进沟通,从双方当事人立场出发,阐明利弊得失,使双方从剑拔弩张到心平气和,再到互相体谅。最终,两公司达成调解,原告对货款数额作出让步,被告撤回反诉。

  至此,两家公司握手言和,案结事了。该案件的成功调解,使双方公司化干戈为玉帛,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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