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惠民法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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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10日 | ||
惠民县人民法院2019年工作报告——2020年1月18日在惠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惠民县人民法院院长杜洪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惠民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过去一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是县法院历年来审判执行任务最为繁重的一年,也是全体法院人团结一心、顽强拼搏、勇于担当的一年。一年来,面对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增长、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办案工作压力剧增的现状,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惠民“三年有突破”的经济社会发展定位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957件,办结7791件,同比分别增长8.01%和24.34%,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11件,同比增加42件,全年结案率94.80%,全市法院第1名。 一、坚持把“抓好审判,服务大局”作为第一要务,着力增强司法主业 坚持“从全局谋一域,以一域促全局”,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优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裁判服务高质量发展。 重拳严惩黑恶犯罪。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任务,依法全面履职尽责,高站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依法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7件,其中审结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严厉打击了恶势力违法犯罪,有力维护和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推动案件有序审理,无缝对接。2019年度受理的涉恶案件全部审结完毕,扫黑除恶审判战果考核获得满分。 坚决维护社会安定。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审结故意伤害、盗窃等各类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犯罪案件59件77人。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8件20人,涉案金额5885万余元。全力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对涉案金额达16亿元的“增福康”特大传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以陈某国为首的11名被告人判处2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类案件245件,平均审理期限13天。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和刑事司法办案有序衔接,公正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 持续创优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出台惠民县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二条》,依法鼓励支持市场交易行为,对涉案企业慎重适用查封、扣押强制措施,切实营造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扎实开展金融风险化解“百日集中攻坚”行动,为金融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依法办结金融案件612件。开展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清理活动,根据被执行人履约及经营状况,依法撤销失信限制11人,由无期限失信限制缩短至两年失信限制41人,最大程度减少对当事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成立“黑名单”企业工作专班,及时与破产管理人对接,召开债权人会议,依法对破产财产进行评估拍卖,推动五家破产企业有序重整或清算。 积极推进法治惠民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行政纠纷的化解和处置,配合党委政府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共审结工伤行政确认、公安类行政处罚等行政诉讼案件28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7件。积极推动良法善治,根据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难点,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并提出建议。着力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0人次,出庭率100%。成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为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协调化解行政争议搭建了新平台。 二、坚持把“党委满意,群众信赖”作为第一宗旨,全面践行司法为民 始终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入手,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决战决胜“切实解决执行难”。举全院之力持续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受理执行案件2224件,执结2412件,执行到位金额2.45亿元,实际执结率70.11%。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开展“暖心冬日”等集中行动210次,依法对1901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权利。邀请3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零距离见证凌晨集中执行行动。开展全媒体直播抓“老赖”行动,群众参与收看46万余人次,网友评论70余万条,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守信氛围。加强评估拍卖,省产权交易中心专门派员来我院处理涉案财产的评估拍卖工作,司法网拍率100%,成交额8722万元,单笔最高额6750万元。积极与县政法委综治网格员对接,有力推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县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达到68.60%,高于全市平均值6.91个百分点,全省第16名。 构建全方位司法保护体系。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涉婚姻、劳动就业、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案件2100余件。全力保障困难群众行使诉讼权利,依法为生活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0万余元。自觉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大局,45名干警结对帮包104名困难群众;选派2名优秀干警参加“第一书记”驻村工作和“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为村级党建、土地流转、村容村貌建设等提供有力保障和服务。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等普法活动20场次,向社会传递司法正能量。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鼓励”的理念,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4名法官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进一步增强了履职尽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人民陪审员法》,完成72名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上网公开裁判文书7433份,在中国庭审直播网直播案件478件, 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召开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座谈会,认真倾听代表意见建议。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师生、群众代表共60余人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暨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法院、了解法院、熟悉法院,增进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促进了阳光司法。 三、坚持把“争先进位,跨越发展”作为第一目标,稳步推进改革创新 全力以赴抢占司法改革创新制高点,从改革中找出路,在创新上想办法,探索破解制约法院发展的瓶颈问题。 强力提高审判质效。完善结案和审限管理规定,抓好关键节点的监督管控。推行审判管理月报制度,每月通报结收比、结案率等质效指标。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对承办人进行集体约谈,12个月以上的案件全部清零。每月对发改案件通报评析,将案件原承办人和发改原因逐一通报,定期分组学习讨论,促进审判质量的提升。召开年底攻坚部署会,员额法官加班加点,全力攻坚,周调度、月排名,全院结案率明显上升,位列全省基层法院第24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全力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深入推进网上立案,立案庭及基层法庭全部设立网上立案窗口,网上立案占比100%。深化“道交一体化”改革,实现交通事故纠纷全流程在线处置。加快推进电子卷宗全覆盖,对建国以来的所有文书卷、刑事卷和部分民事、执行卷宗共计74000余册进行了扫描。建立诉讼材料集中管理中心,对诉讼材料从立案到开庭再到归档“一站式”管理,实现了办案全流程、集约化、智能化。启用电子送达平台,实现了司法文书电子送达的“零距离、零等待”。增设智能材料流转柜,用于当事人与员额法官之间收交材料,大大提升了诉讼材料收转效率和安全性。 着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专门调解家事纠纷。实行“全员参与、调裁一体”工作机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先行调解,大大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完善诉讼服务,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压缩办案周期。扎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集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率。2019年平均办案周期缩短20.38天,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7.30%,同比上升9.63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93.22%,全市第一,全省第10名。 四、坚持把“理论武装,政治坚定”作为第一追求,从严加强党建队建 坚持从严治院,以铁的手腕、实的招法、硬的措施抓干部队伍建设,弘扬奋斗精神,鼓励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打造一支忠诚担当、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锤炼忠诚政治品格。树牢政治机关意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认真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集中研讨,党组成员带头学习新思想新理论新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40余项。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高标准学习研讨、高质量践行活动要求,确保主题教育有序有效推进。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锻造过硬职业素养。深入开展“大竞赛、大比武”活动,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切实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37名员额法官结案率全部达到92%以上,推动全院形成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局面。坚持入额必须办案,院庭长带头办案3104件,占结案总数的39.84%,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组建交通事故、金融纠纷专业化审判团队,让法官术有专精、业有所长,实现了审判质效的大幅提升,交通事故、金融类案件办案周期平均缩短至40天和10天。 熔铸清廉司法本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认真开展“举旗亮剑、正风肃纪”活动,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近年来典型案例,赴鲁北监狱参观学习,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常态化开展信访监督、审务督察、明察暗访,从严从快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促进纪律作风切实转变。 各位代表,2019年,县法院工作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切地感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供需失衡持续加剧。2019年,全院收案数达到历史高峰,人均结案突破200件,但法官助理配备不足,一线法官工作压力较大。二是两个“一站式”建设进展缓慢,特别是诉调对接机制不够健全,诉源治理有待加强。三是“切实解决执行难”压力较大,执行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实现社会协同治理执行难仍然任重道远。四是少数法官作风不严不实,导致有些案件质量不高、效果欠佳。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法院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县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基本要求,聚焦影响法院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根本标尺,着力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水平,为建设生态美丽健康幸福新惠民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努力在坚定信念、提高站位上有新标杆。旗帜鲜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切实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牢树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有力地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 二是强化审判职能,努力在维护和谐、促进发展上有新作为。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坚持把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妥善审理涉金融及民营企业案件、破解执行难题作为重中之重,为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坚持开拓创新,努力在创先争优、赶超跨越上有新成效。在整体推进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各项工作有突破,特色工作走在全市法院前列。具体是要在加快两个“一站式”建设、完善速裁团队、推进案件三级分流、要素式审判、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不断探索、发起攻势、实现突破。 四是抓好审判管理,努力在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有新进步。坚持把审判质效作为法院工作生命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强审判管理、加快工作节奏,切实提高结案率,降低发改率。加强法官释法、判后答疑力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五是夯实作风建设,努力在提升素质、增强能力上有新突破。加强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开展业务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提升法院队伍战斗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各位代表,初心如炬,使命如山。全面小康伟业需要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切发展成就都是干出来的。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砥砺前行、只争朝夕,做新时代奋进追梦者和法治筑梦人,为我县“十三五”胜利收官、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健康幸福新惠民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有关名词解释 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的刑事法律制度。 2、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化解涉诉行政争议的机构,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等协同配合,组织开展审前行政和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 3、司法网拍:充分运用淘宝司法网络拍卖平台零佣金、周期快、公开透明、无地域限制等优点,加速执行标的物处置变现的有力手段。 4、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1﹣具有执行内容生效裁判申请执行数/具有执行内容的生效裁判数。 5、结案率:结案率=结案数/新收+旧存案件数,结案率越高,意味着全年办结的案件越多,旧存的案件越少。 6、网上立案: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接受当事人提交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起诉状和相关诉讼材料或申请执行书,并在线审查的一种便民方式。 7、两个“一站式”: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8、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在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内审结的案件数占结案数的百分比。 9、一审服判息诉率:一审服判息诉率=1﹣上诉案件收案数/一审结案数,一审服判息诉率越高,意味着当事人对法院裁判质量的认可度越高。 10、案件三级分流:案件繁简分流的模式,第一级,将先行调解范围扩大到各类传统民事案件,实现诉前调解全覆盖。第二级,对于诉前调解不成功的案件进行二级分流,进入速裁团队,实行简案速办。第三级,对于第一、第二级分流办理程序未能结案的,实行类案专办。 11、要素式审判:围绕案件的基本要素进行庭审并制作裁判文书的一种审判方法。具体来说就是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对一些能够概括出固定案情要素的案件,进行要素提炼,并对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中各种要素是否存在争议进行归纳,简化双方无异议的要素,重点审查双方当事人存在异议的要素,并围绕特定要素制定裁判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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